新華社哈爾濱12月2日電 (記者梁冬) 記者從七臺河市委獲悉,為深刻吸取昌隆煤礦一井瓦斯爆炸事故教訓,嚴格執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12月1日,七臺河市委召開常委會議,會議聽取並原則同意了新興區主要領導引咎辭職的請求,決定免去對本次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三名新興區主要負責人的職務。
根據處理決定,免去劉麗同志新興區委副書記、區長職務;免去楊奇同志新興區委常委、副區長職務;免去劉萬生同志新興區政府副區長人選,建議新興區委免去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12月1日,七臺河市委、市政府還召開了安全生產緊急會議,要求全市所有礦井全面停止生產,全市馬上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事故期間私自出煤的礦井一律關停,整改工作從零開始。
11月30日16時50分左右,七臺河市新興區昌隆煤礦一井發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時,當班井下作業人員25人,經救援,安全昇井10人,其餘15名礦工全部遇難;在救援過程中另有3名搜救隊員遇難。目前,七臺河警方已依法拘留昌隆煤礦有關責任人5人,其中有法人代表郭友、行政礦長陳國輝、生產礦長粟海峰、安全通風礦長李經偉、爆炸掌子面瓦檢員楊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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