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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肇事公交『病纏身』 聯運車病最重
2008-12-03 15:48:01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夏德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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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3日訊 從2月份至今,哈爾濱市道裡區檢察院偵查二科檢察員宋平,在辦理交通肇事案件時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公交車輛在肇事後經過檢測,絕大多數存在制動、燈光不合格的問題。1日和2日,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公交車之所以出現帶病運行的狀況,與公交車載重大、運營時間長有關,而缺乏及時檢修是造成帶病運行的主因。

  辦案人員:帶病運行,聯運車最嚴重

  『9月29日19時09分,在道裡區通江街,一輛聯運53路將一位72歲的老太太撞死。肇事後對車輛進行檢測發現,該車的制動、前照燈不合格;7月19日,一輛聯運79路在安順街將一行人撞死、一人撞傷。經檢測,也是制動、轉向、前照燈不合格……』1日,在哈爾濱市道裡區檢察院,檢察員宋平向記者如數家珍地介紹公交車肇事案件。

  宋平說,『我一年要辦理交通肇事案件10起左右,這些車輛存在一個共性問題,即帶病運行。尤其是公交車,而聯運車最嚴重。』

  事實上,早在三年前,類似的案件和類似的問題就出現在宋平的案頭。宋平介紹,當時她給肇事車輛的單位之一——哈爾濱市公共汽車總公司發過一封檢察建議書,建議該公司對所有運營車輛進行檢修。『當時該公司投入20萬元,對所屬9條線路的441臺運營車輛逐一檢修,並開發計算機網絡系統,建立起技術科與維修車間信息共享反饋系統,保證及時清除車輛隱患。』

  前一段時間,宋平給53路聯運車所屬的公司——哈爾濱市平鑫客運有限公司發了同樣的檢察建議書,『但目前該公司還沒有回函。』宋平說。

  司機:車隊不檢修,我也沒辦法

  1日,記者在哈爾濱市道裡區看守所見到了某公交車肇事司機,在保證不透露其姓名的前提下,該司機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記者:車輛營運前是否檢修?

  司機:不檢修,基本就是早晨開車就走。

  記者:發現有毛病告訴隊裡嗎?

  司機:告訴,修理工不修,我也沒辦法。

  記者:你知道自己的車輛制動和燈光不合格嗎?

  司機:知道。

  2日,記者向一位在公交系統內工作的相關人員了解情況。該人士坦言,目前公交車帶病運行確實存在。『多數公交車隊為了保證利益,很少會進行車輛定期保養和檢修,即使車輛出現小毛病,只要不耽誤行駛,維修會一拖再拖。另外,交警部門會不定期組織各單位參加安全教育活動,但參加單位和個人寥寥無幾。原因是他們覺得此類教育活動會耽誤營運。長此以往,司機也不把自己車輛的隱患當回事了。』

  公交企業:我們有嚴格的車輛檢修制度

  為了進一步了解事情的真相,2日,記者又走訪了有肇事案件的幾家公交公司。

  在哈爾濱平鑫客運有限公司53路車隊辦公室,王隊長聽記者介紹完情況後表示,『不是那麼回事兒,關於保養和維修,公司都有嚴格的規章制度。』王隊長說,『車隊實行早中晚三檢。每天早晨都讓司機試一腳剎車,看好不好使,然後檢查車燈等設施。』對於沒有回函的事情,王隊長表示,已經將整改措施和意見弄完了,因為這幾天太忙沒有送過去。

  對於今年一輛13路公交車肇事後檢測存在制動、燈光不合格的情況,哈爾濱市公共汽車總公司辦公室聶主任說,公司對所有車輛都定期檢修、隨時巡檢,每個車隊還派修理工修理一些小毛病,出現這種現象是因為,『路況不好,再加上車輛經常行駛,只是臨時的小故障,並不能代表當天沒檢修。』

  隨後,記者來到哈爾濱市瑞昌客運有限公司79路車隊辦公室,此前的7月19日,該公司一輛大客車肇事後經檢測發現,制動、轉向、前照燈不合格。在該車隊辦公室,記者看到了滿牆貼的都是公司及上級管理部門下發的各種規章制度。記者打電話給劉隊長詢問相關情況,劉隊長表示,自己剛來20天左右,不熟悉情況。

  『在外人看來,每個公司對於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都有一整套嚴格的規章制度,但遺憾的是,制度是制度,執行是執行。』某業內人士說。

  質疑:車輛肇事後,公司不掏錢

  『一些公交企業之所以不及時檢修車輛,造成車輛帶病運行,一方面因為檢車耽誤營運、減少營業額。另一方面,車輛肇事後,對於受害人的理賠,公交企業全部走保險,企業基本不掏錢。』采訪中,一位肇事司機家屬向記者介紹了一個細節。

  他說,車隊對每輛車都投了保。他的親屬前一段時間肇事將一行人撞死,事後,死者家屬提出理賠15萬元,保險公司對這起事故大約能理賠11萬元,剩下的4萬元車隊讓家屬承擔,但家屬無力承擔,車隊也不管,至今沒有達成協議。他的親屬現在還在看守所裡羈押。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