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6日訊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底,哈爾濱市市區生育保險參保企業23231戶,參保職工63.5萬人。有關部門將從實際出發,逐步實現生育保險與其他社會保障險種同基數、同收繳,分立賬戶、分別管理,並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征收比例進行適當調整。同時,結合哈爾濱市生育保險基金積累情況,適當調整支付范圍和待遇標准。
據悉,按要求,市政府於2005年3月重新修改了生育保險辦法,將生育保險基金改為按照本企業職工上年度職工月工資總額0.6%的比例,按月交納生育保險費,由地方稅務部門負責征收。哈爾濱市的城市職工參保范圍僅限於企業,不包括縣(市);支付范圍為企業女職工(含男職工配偶無工作)的生育(含計劃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及生育補助金。
同時,為加強哈爾濱市生育保險工作的管理,保證生育保險待遇的支付,確定了哈爾濱市48家醫院為生育保險定點醫院,與定點醫院簽訂了服務協議、對定點醫院進行生育保險政策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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