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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哈爾濱市行政審批工作情況的調查與思考
2008-12-06 14:37:3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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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6日訊 今天出版的《黑龍江日報》刊發哈爾濱市委書記杜宇新的署名文章《關於哈爾濱市行政審批工作情況的調查與思考》,原文如下:

  省委把優化環境作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主題之一,非常切合實際。從哈爾濱市的情況看,當前制約發展的因素很多,但其中,發展環境特別是以行政服務為重點的軟環境欠佳,是一個突出問題。最近,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我就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改善行政服務環境問題又做了一些調查與思考。談三點想法:

  一、在改進行政審批服務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精簡行政審批項目。行政審批項目總量由過去的1784項,精簡到目前的103個大項、236個子項,已成為東北地區保留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數量最少的副省級城市。

  二是推進行政審批提速。哈爾濱市於2004年7月成立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四年多來,堅持實行一個窗口審批、收費和發證,取消了85%的前置要件,簡化了47個審批環節,34個部門的126個行政許可和服務項目全部實現提速,平均縮短審批時限7~8天,其中,建設項目由128天減少到44天。

  三是實行行政權力下放。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服務』的模式,合理界定市區職能和事權劃分,推進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哈爾濱市委、市政府相繼實施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將部分管理權限下放給區。在松北區進行了權力下放工作試點,賦予松北區更大的行政自主權。出臺了《關於擴大區、縣(市)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加大對區、縣(市)發展政策支持的實施意見》等文件,進一步推進向區縣擴權,增強了區縣發展的動力與活力。

  四是提高行政審批透明度。普遍建立了行政審批告知制度。加強信息化建設,使行政審批由內部運行變為公開操作。同時,哈爾濱市南崗區等還通過計算機網絡把行政審批工作延伸到社區,方便了群眾就近辦事、就近諮詢。

  五是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通過開展『改善發展環境年』等活動,在全社會倡導『發展是硬道理,環境出生產力』、『政府營造環境,人民創造財富』等理念,特別注意教育和引導廣大公務人員,牢固樹立尊重創業、尊重納稅人的意識,努力營造親商、安商、富商的良好人文環境。


 

  二、行政審批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審批效率還不夠高。盡管有所改進,但企業和群眾意見仍然不少。特別是對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冗長,貽誤工期反映強烈。究其原因有三個,一是『體外循環』影響審批效率。目前,尚有9家市直審批部門和供電、供水、供熱、供氣等公共事業未能入駐中心,一些審批環節形成『體外循環』,造成審批時間的拖延。二是流程設計不合理。部分項目審批內部流程繁雜,外部流程松散,分工呆板、職責不明、互不通氣,有的領導公出或開會,審批就被擱置。三是前置要件過多,且有的互為前置,企業很難快速應對,進入正常審批流程。

  二是權力下放還不到位。雖然哈爾濱市多次向區、縣放權,但客觀地說,仍未觸及體制變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等根本性問題,特別是審批權、執法權以及財稅分成等核心權力始終沒有完全放到位,因而區一級仍存在責權不對稱問題,影響了行政效率。

  三是一些審批項目設置不夠合理。在列入哈爾濱市行政審批的項目中,仍然保留81項、暫保留30項哈爾濱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和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這些項目的設置,有的出於部門利益,有的已經過時,成為制約審批時限的一個重要原因。據了解,沈陽市政府對市裡自行設立審批項目,除貨運運輸外,其餘一律取消,給我們提供了很好借鑒。

  四是乾部思想作風還有問題。從企業和投資者反映看,少數部門和乾部官僚主義、衙門作風還比較嚴重,遇事職責不清、推諉扯皮和『小二管大王』等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個別人甚至刁難勒卡、以權謀私,企業敢怒不敢言;部分乾部業務素質不高,政策水平不夠,為企業服務有心無力。

  三、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的想法

  做好行政審批工作,努力營造讓企業和群眾滿意的政務環境,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地方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障。下一步,我們要在提高行政效能上再下功夫,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動哈爾濱科學發展。

  首先,要轉變觀念,強化服務理念。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繼續在公務人員中強化公僕意識和服務意識,樹立『納稅人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管制越少越好、收費越低越好』等理念,引導大家真正把服務對象的滿意程度作為衡量和檢驗工作的唯一標准。各級領導和政府職能部門要經常聽取群眾和企業的意見,不斷加強和改進我們的審批服務工作。

  其次,要深化改革,再造審批流程。為從根本上解決哈爾濱市政府行政審批中心面積狹小、功能不完整的狀況,正抓緊籌劃建設集行政審批、公共服務於一身的市民大廈。下一步要進一步科學設計審批流程,以項目最少、收費最低、時效最快、服務最優為目標,堅持能減則減,加大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力度,只保留必須保留的審批事項,進一步簡化程序,為群眾和企業提供方便。堅持能並則並,把各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向一個處室集中,一時集中不了的,也要做到向窗口集中。堅持能進則進,原則上凡審批項目必須全部進入行政審批中心,實行一個窗口對外,杜絕『體外循環』。堅持能快則快,做到一次性告之,實行項目名稱、法律依據、辦理程序、申請條件、申辦材料、承諾時限、許可審批進度、收費標准依據等公開告之;提倡一條龍服務,實行聯合辦公,並聯審批,堅持一個窗口收費;提倡及時辦理,對程序、條件簡單的事情,只要服務對象所提供的材料完整就要即時辦理,能當場辦結就要當場辦結,能當天辦結就要當天辦結;堅持首辦負責,重大項目實行代理制;充分利用現代技術手段,構建『網上收件、限時辦結、上下互聯、在線監督』的網絡化審批模式。同時,積極推進綜合執法試點,促進同一級政府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


 

  第三,要強化監督,加強權力制約。進一步加強審批部門內部的權力制衡。繼續加強網絡監督管理系統建設,擴大覆蓋面,利用科技手段,增強監督管理的實效性。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舉報中心、行風熱線的作用,進一步擴大社會監督。切實加強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對審批過程中容易發生問題的部位和環節的監督,嚴禁無監督審批;加強效能監察,維護政令的統一性和嚴肅性,嚴厲查處不作為、亂作為的行為。

  第四,要解放思想,推進權力下放。更新城市管理理念,按照有利發展、高效便民、責權統一的原則合理劃分事權,既注重維護城市的整體性和統一性,又充分調動基層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組織相關政府部門對現有的行政審批、行政收費等各項權力,特別是涉及到經濟利益、部門利益的權力,逐一排查梳理,把該放沒放,兄弟城市放了本市未放,已放但不徹底、放了又上收的權力,列出目錄、排出時間,拿出具體的下放內容和辦法。同時,正確處理好放權與指導,放權與服務,放權與負責的關系,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及時解決,確保放權工作的嚴肅性、權威性。

  附錄:世界銀行2006年報告『中國120個城市競爭力的提昇』表明,中國各地區投資環境由好到差分別為:東南地區,渤海地區,中間地區,東北地區,西南地區,西北地區。世界銀行對中國120個城市中的12400個企業的抽樣調查表明:在投資環境最好的10%的城市,稅費佔企業銷售收入的3.1%;在最差的10%的城市,稅費佔企業銷售收入的6.9%。在投資環境最好的10%的城市,企業每年平均需花36天時間與地方政府機關打交道;在最差的10%的城市,需花87天時間。在投資環境最好的10%的城市,企業在娛樂旅游上的花銷是0.7%的銷售收入;在最差的10%的城市,花銷是1.9%。在投資環境最好的10%的城市,企業平均需花5.4天時間辦理海關手續;在最差的10%的城市,需花20.6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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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