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8日訊 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若乾意見》日前下發,包括2000萬專項資金扶持中小企業、簡化項目審批手續、清理收費項目和標准等20條(見右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正式出臺。
1.進一步簡化項目審批手續,簡化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項目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2.清理收費項目和標准,落實國家和省制定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編制出臺『哈爾濱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
3.建立信息平臺,定期向社會公布有關產業政策、發展規劃、過期改革、投資重點、市場需求等信息和預警信號。
4.搭建培訓平臺,每年從安排的1000萬元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視實際情況安排經費,專項用於委托大專院校或專業院所等開展相關培訓。
5.完善社會化服務項目,非公有制企業自設立起2年內,可獲得由市企業服務中心推薦的社會中介機構提供的財物會計、資產評估和審計服務,服務費用按現行標准減半收取。
6.創建平等的成長和發展環境,非公有制企業與其他所有制企業實行同等待遇。
7.規范前置審批。
8.兌現國家振興政策。
9.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凡未經有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權的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項目標准一律取消。
10.改善企業生產經營環境,各部門減少對非公有制企業的各種檢查和考核。
11.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擴大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在現有1000萬元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基礎上,2009年再增加1000萬元,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規模擴大到2000萬元。
12.創建融資環境,培育企業上市。
13.培育初創企業成長。
14.完善政企銀協調機制,鞏固正常和諧的政企銀關系。
15.加快建立和完善技術創新體系。
16.鼓勵企業技術研發,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17.妥善解決工業用地問題,嚴格禁止無地招商,對2008年10月31日前,無工業用地指標,但廠房已建成屬違法佔地的,在依法補繳各種規費後,由市有關部門負責辦理用地手續。
18.制定積極環保辦法,支持優勢產業發展。
19.健全和完善激勵政策,大力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大項目謀劃和大項目建設。
20.抓好貫徹落實,相關部門年底之前制定出臺實施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