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0日訊 (記者 朱丹鈺) 記者10日從哈爾濱市教育局了解到,為推進素質教育,通過考試改革促進課業改革,促進初高中學業銜接,哈爾濱市教育局規定,從2008年進入初中的學生(六三制六年級學生,五四制初一年級學生)起,其初中地理、生物、歷史、政治學科的學業考試成績將納入該年級畢業生(2012年畢業)的中考成績,作為昇學錄取的依據。
本著既要重視學業考試學科,又要避免學生和教師對考試成績過度關注,既有利學生全面發展,又要有利於減輕學生學業負擔的原則,繼續實行等級制表達學生的學業成績,再把每個等級折算成一定分數計入中考成績。
每個學科學業考試成績分為十個等級:A+、A、B+、B、C+、C、D+、D、E+、E,學業考試卷面滿分為100分,從1分開始,每增加10分為一個等級,1分-10分為E等、11風-20分為E+,依次類推。每個等級對應折算成一個中靠分數計入中考成績,滿分為10分。A+等為10分,A等為9分,以此類推,各等間為1分的差距。
凡因故無法參加地理、生物學業考試的學生,經申請得到批准的,可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該生該學科的學業考試成績以補考成績計。已參加學業考試的學生不得再參加該學科學業考試的補考。五四制學生需要補考的,可在下一年級地理生物學業考試或畢業學年歷史、政治學業考試時組織的地理、生物學業考試補考中選擇申請一次補考;六三學制學生需要補考的,可以申請參加畢業學年歷史、政治學業考試時組織的地理、生物學業考試補考。歷史、政治學業考試不安排補考。
未經批准不參加學業考試的,不予補考,考生該學科學業考試成績以零分計入中考;不參加學業考試又不補考的,考生該學科學業考試成績以零分計。
在外地就讀的具有哈爾濱市戶籍的畢業生,返回哈爾濱市參加昇學考試的,能夠出具其就讀學校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地理、生物學業考試成績的,對其出具的成績予以認定,並以此作為折算中考總成績的依據;對不能出具成績的,可參加畢業學年歷史、政治學業考試時組織的地理、生物學業考試補考,並以該考試成績作為折算中考總成績的依據。
外地返哈參加昇學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哈市組織的歷史、政治學業考試,並以該考試成績作為折算中考總成績的依據,不參加考試的,該學科學業考試成績以零分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