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2日訊 近日,一些招聘企業在招聘海報上宣稱,企業會在試用期滿後繳納社保或者在工作滿一年後繳納社保。記者從省勞動部門了解到,目前,求職人員在招聘會上容易遭遇的侵權行為主要集中工資、勞動合同和社保三個方面。
10日上午,記者在哈爾濱市一家人纔市場的招聘現場看到,沈陽一家空調淨化公司在招聘銷售員和業務員,海報上寫著『試用三個月,轉正上保險』的字樣。記者與這家企業的負責人取得了聯系,這位張姓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繳納的是養老、醫療和失業三項社保,但是試用期間不負責辦理,這主要是因為不確定求職者能否勝任工作,所以試用後再簽訂合同辦保險。
記者發現,試用後繳社保的現象較為普遍,整個招聘現場大約有近10家企業的海報上都打出了類似的說明,其中一家企業竟表示需要工作滿一年纔能繳納社保。記者從省勞動部門了解到,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按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只要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不管是否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就應為從業人員繳納社保,而且用人單位需要按月足額繳納相應費用。
據勞動部門相關人員介紹,前不久,國家發布規定,要求各地停止上調最低工資標准,個別企業便以此為由拒絕執行最低工資標准,這也屬違規。『停止上調標准不是沒有標准,哈爾濱市企業必須執行650元/月的標准。』
記者還發現,個別企業在招聘時仍在信息單上寫著『工資面議』的字樣。據省人事部門的工作人員介紹,按照《勞動合同法》中『企業在招聘信息中必須明示工資標准』的規定,『工資面議』、『招聘形象好、氣質佳』等字樣是不許出現在宣傳單中的。為此,省人事、勞動部門的工作人員提醒求職者,在求職時一定注意上述侵權行為。如遭遇侵權一定要到勞動保障部門及時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