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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年至正月十五哈爾濱煙花爆竹解禁 零時至6時禁燃
2008-12-24 10:48:15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李偉俏
東北網12月24日訊 23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公安局獲悉,明年1月18日(農歷十二月二十三)至明年2月9日(農歷正月十五)期間,每日6時至24時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每日零時至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2009年1月25日即農歷十二月三十除外)。
據悉,商店、飯店等公共場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房頂、陽臺等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對舉報有功者,給予每箱10元的獎勵。
舉報電話:哈爾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87661554、13304501363、13904818576。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