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6日訊 農民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習慣稱『村官』。村官是全村黨員或村民選的,他們不是公務員,組織部、人事局不管。那麼民選乾部到底誰來管?近年來巴彥縣廣泛開展的『勤廉雙述』民主評議村乾部的作法給出了答案。
『讓誰來管村裡的事,由群眾說了算;村乾部乾得怎麼樣,也要由群眾說了算!』2007年初,巴彥縣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制發了《關於在村『兩委』班子及成員中開展『勤廉雙述』評議活動的實施意見》,正是這份意見將民主評議村官工作在巴彥全縣推廣開來,並取得了實效。
2007年春天,這個縣18個鄉鎮116個村分別成立了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小組,負責監督鄉鎮站所和村的重大政務、村務、黨務、事務。在黨風監督小組的監督下,每半年,18個鄉鎮和116個村都要組織一次民主評議活動。活動中,鄉官、村官和鄉鎮站所負責人要進行『勤廉雙述』,黨員群眾要給他們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評分,農民代表、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和縣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鄉村乾部、鄉鎮站所負責人還要提出評議意見。
2007年以來,這個縣已成功開展鄉、村、站、所負責人『勤廉雙述』民主評議活動4次,共收集群眾意見建議3800餘條。在評議中,有7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因業績不佳、群眾滿意度較低而被撤職。
自從在鄉村站所乾部中實施『勤廉雙述』民主評議制度以後,每年7月份、12月份,村兩委班子成員、鄉鎮主要領導和站所負責人都要在黨員、村民或各界代表大會上述職述廉接受評議,請黨員和村民代表為自己『打分』,村官儼然成了應試的『考生』;而群眾則成了對基層乾部可以評頭品足的『考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