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6日訊 為教育黨員領導乾部增強廉潔自律意識,防止為政不廉問題發生,確保廉潔過好春節,日前,省紀委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嚴肅紀律,嚴禁領導乾部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省紀委《關於進一步嚴肅紀律,嚴禁領導乾部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通知》規定,今後,嚴禁領導乾部利用逢年過節、婚喪嫁娶、生病住院、剪彩題詞、賭博等形式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外商、私營企業主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利用職權收受與本職工作無直接關系的獎金或通過投資入股等形式獲取不應得利益。
《通知》規定,對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按照組織程序一律先免職,再依據規定進行處理。不論數額多少,一律給予警告以上的黨紀處分直至開除黨籍,或者責令辭職、免職、解聘、辭退等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典型案件要予以通報或媒體曝光。領導乾部的父母、配偶、子女違反規定接受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要追究該領導乾部的責任。對利用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或用公款贈送的要從嚴處理。嚴肅財經紀律,繼續加大對『小金庫』的清理力度,從源頭上鏟除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問題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開展領導乾部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問題專項舉報工作,公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鼓勵群眾大膽舉報,對調查處理結果應以適當的方式向舉報人反饋,對實名舉報有貢獻的要給予表揚或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