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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醫保參保人員異地住院費將直接劃入銀行賬戶
2009-01-11 22:15:49 來源:東北網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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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1 (記者 印蕾)記者從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本月起,哈爾濱市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外地急診和異地安置發生的住院費報銷方式有所調整,由原來報送受理材料後結算取款改為直接將報銷金額劃入報銷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據了解,凡辦理外地急診搶救、異地安置、轉診外地的參保人員,從200911起,只需持相關材料(詳見附表),便可到市醫保中心辦理住院費報銷,報銷金額將通過網上結算系統直接劃入報銷人指定的銀行賬戶。其中,因突發疾病需外地急診搶救的,須在住院之日起五日內,由單位或家屬通過電話(0451-12333)或登陸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rblss.gov.cn/),向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登記備案後方可進行報銷;長期異地居住的參保人員,需辦理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申請備案手續,並在定點醫院住院的方可報銷。此外,轉診外地住院的參保人員報銷醫療費時,也需要在就醫前經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醫療保險處)審批,並轉往指定醫療機構診治,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纔可報銷。因補費、轉移續接等原因醫保卡不能正常使用自費住院的參保人員,須經有關部門認定批准後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纔可報銷。具體報銷金額按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執行。

  辦理報銷業務時,除相關材料外,參保人員還需提供報銷人身份證、哈爾濱銀行存折的原件及復印件;如報銷人委托送件人為指定收款人還需出示指定收款人(送件人)身份證、哈爾濱銀行存折的原件及復印件。報銷費用將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後劃入報銷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附:參保人員外地急診和異地安置發生的住院費報銷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人員類別

所需材料

外地急診搶救參保人員

報銷票據、費用明細(含具體項目、數量和單價)、病歷復印件(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醫囑等)、患者單位介紹信

長期異地安置人員

攜帶報銷票據、費用明細(含具體項目、數量和單價)、病歷復印件(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醫囑等)、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申請表

轉診外地人員

報銷票據、費用明細(含具體項目、數量和單價)、病歷復印件(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醫囑等)、出院診斷、轉診審批表

因補費、轉移續接等原因醫保卡不能正常使用的自費住院人員

報銷票據、費用明細(含具體項目、數量和單價)、病歷復印件(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醫囑等)、出院診斷、單位介紹信、相關情況說明及證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須全部加蓋相應管理部門專用章)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