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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資兩男子報復 偷電腦賣錢被判兩年
2009-01-13 14:42:40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吳靜怡 孫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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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13日訊 在網絡上看到招聘游戲代練的廣告後,宋某和李某找到招聘代練的王某。倆人工作了一個月後,並沒有拿到王某允諾的4000元工資,便產生報復老板王某的想法,將電腦等物品盜走後賣了3000餘元。日前,南崗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宋某和李某獲刑。

  去年12月,一同來哈打工的宋某和李某,在上網時看到一條招聘網絡游戲代練的廣告。兩人便聯系到了要招聘人的王某。經商議後,王某以每人每月2000元的薪金,僱下了兩人。但是一個月過去了,宋某和李某卻沒有拿到一分錢。兩人多次找到王某索要工資,但都被王某以各種理由拒絕。宋某和李某十分氣憤,一起預謀將王某的電腦等物品賣了,以頂替他們的工資。宋某和李某趁王某不在網絡公司之機,盜走3臺電腦主機、2塊電腦硬盤及6條內存,其中兩臺電腦主機銷贓後獲得了3000餘元。在宋某和李某盜走電腦的第二天,發現自己公司物品被盜的王某報警。警方於次日將宋某和李某抓獲。

  日前,南崗區法院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被告人宋某和李某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鑒於二被告人均系初次犯罪,認罪態度較好,其居住地公安機關均出具了監管幫教證明,對其辯護人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法院予以采納。最後,法院判決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被告人李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針對此案,法官對記者講,被告人宋某和李某,因僱主拖欠其工資不發而產生報復心理,是其法律意識淡薄,想出以盜竊物品抵償工資,纔走上了盜竊犯罪道路。如果他們當初來到勞動部門諮詢後,利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就不會有今天這個後果。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