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3日訊 近日,黑龍江證監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位於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宣街某公司對外公開發售該公司股票。1月9日,黑龍江證監局聯合哈爾濱市南崗區警方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並查取證據後,黑龍江證監局與警方當即對該公司進行了查封,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檢查發現,該公司以現場推介會的形式向社會公眾銷售該公司股票,並聲稱公司已在深圳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掛牌。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122條『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的規定。
根據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18條規定,『因參與非法金融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為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黑龍江證監局提醒廣大投資者一定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千萬不要抱僥幸心理,認清打著所謂的『原始股、海外上市』等幌子所編造的騙局,自覺遠離非法證券活動,避免上當受騙。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