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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布七起非法出版大案
2009-01-18 15:58:02 來源:人民網  作者:文松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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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1月16日電 全國『掃黃打非』辦1月8日公布了7起已經偵破的非法出版重大案件。一批經營額高達千萬餘元集排版、制版、印刷、裝訂、批發和零售一條龍的非法出版團伙被徹底搗毀。7起案件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捕歸案並移送檢察院審理起訴,部分已經被司法宣判。

  7起案件包括:廣州『3·13』特大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案;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安部協調督辦的河北-廣州『3·18』非法出版物案;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法院已經宣判的南京『12·08』儲運非法出版物案;大批量販賣地下『六合彩』碼書碼報的湖南岳陽『11·01』非法出版經營案;湖北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已經宣判的咸寧『4·01』印制非法出版物案;黑龍江省公安廳重點督辦的哈爾濱『5·24』特大制售非法出版物案及福建三明『8·30』非法出版案。

  1.廣州『3.13』特大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案

  2008年3月13至14日,廣州市公安局會同市文化執法總隊,海珠、荔灣、天河區文化執法隊,成功打掉一個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的團伙,現場抓獲涉案人員6人,查獲儲存非法出版物窩點3個,收繳涉及香港、澳門、日本、韓國、英、美等地境外出版物和境內盜版出版物共計242個品種22萬餘冊,涉案價值達2000餘萬元。

  3月13日,廣州市文化執法總隊接到市公安局消息後,在荔灣區3個特大倉儲非法出版物的倉庫窩點對倉庫內的涉嫌非法出版物進行了現場取證、分類、抽樣、登記保存,共登記保存涉嫌非法出版物3.96萬冊。當日16時30分,又有一輛裝有約3000本《鼠年運程》圖書的小貨車駛入現場。經現場詢問司機,獲取源頭線索,市文化執法總隊即趕赴廣州市彩華印刷有限公司和廣州市彩裕印務有限公司檢查,分別發現少量《鼠年運程》裝訂散頁及半成品和《說地談天》等630冊涉嫌非法出版物。3月14日,市文化執法總隊在荔灣區一個特大倉庫內,查獲涉嫌非法出版物共計18.832萬冊。

  經初步調查,該團伙經營非法出版物已有多年,主要通過代售方式批發給廣州地區的零售報刊亭、地攤、無證照書店等經營者,是廣州書報刊銷售境外出版物的主要供貨商,並有親屬直接從事書報刊零售經營。越秀、海珠、荔灣文化執法隊迅速采取行動,對與『3.13』案有直接關系的3家無證書報攤進行了查處取締。

  目前,馬某、張某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抓捕歸案,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審理起訴。

  2.河北-廣州『3.18』非法出版物案

  2008年初,廣州市『掃黃打非』辦通過對市場調查發現,廣州天河有一銷售非法出版物的團伙,其進貨渠道來自河北省石家莊市。3月18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協調公安部、廣東省『掃黃打非』辦、廣州市『掃黃打非』辦在京召開案件協調會,決定將此案定名為廣州『3.18』非法出版物案,部署組織查處工作。

  在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安部協調督辦下,在廣東、河北公安、『掃黃打非』部門的緊密配合下,根據廣州方面提供的線索,9月22日,河北公安、新聞出版部門查獲了河北方面嫌疑人張某准備發出的非法出版物1700餘本。11月4日,河北公安部門對嫌疑人張某等4人實施抓捕,並查獲其存儲倉庫2處,現場查獲非法出版物1.4萬餘冊,徹底搗毀了這一集排版、制版、印刷、裝訂一條龍的非法出版窩點。11月5日下午,廣州市方面將『3.18』案的主要嫌疑人姚某抓獲。至此,該案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捕歸案。目前,此案已移送檢察院審理。

  3.南京『12.08』儲運非法出版物案

  2007年12月8日,南京市下關公安分局民警在晚巡邏時,查獲一輛可疑小型面包車,檢查發現該車裝有非法圖書和報刊共24包。其中,《新中央機密》等非法出版物8個品種3027冊、碼洋12萬餘元,《環球時聞》、《家庭主婦報》等非法報刊593份、碼洋688元,司機陳某系外地來寧從事個體貨運業務人員,稱被查非法書報刊為他人委托運輸,拒不交待貨主姓名和住址。12月9日,南京市『掃黃打非』辦與下關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隊聯合出動對陳某位於該市建鄴區下圩村62號的暫住地進行突擊檢查,執法人員在一所即將拆遷的破舊民房中,發現兩間堆滿大量非法出版物的倉庫。經清點,共有盜版《申論與寫作過關寶典》等非法圖書154種1.5萬餘冊、碼洋37萬元。

  司機陳某在沈默3天後交待了幕後貨主及其住址。根據已掌握的情況,專案組積極開展內查外調,一方面將主犯陳某某列入全國『在逃』網,開展網上追逃,並將案件上報南京市公安局和江蘇省公安廳,案件被江蘇省公安廳列為掛牌案件。另一方面加強對貨運站等的調查,收集線索,固定證據。同時,成立專門抓逃小組,在陳某某的戶籍地、暫住地及其主要關系人居住地布控。通過多次長途外調、蹲點守候和大量調查取證,專案組獲得了一些有價值的線索。3月初,辦案人員利用技偵手段,及時追蹤到主犯陳某某的行跡,並最終在南京一藏匿地成功將其抓獲。

  2008年7月20日,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主犯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4.湖南岳陽『11.01』非法出版經營案

  2007年下半年,岳陽市巡特警支隊多次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該市梅溪橋地帶有人大批量販賣地下『六合彩』碼書碼報。2007年11月1日、12日,公安民警先後在梅溪橋市場抓獲正在販賣碼書碼報的犯罪嫌疑人龐某、劉某和陳某,收繳碼書碼報共1.8萬餘冊。據三人交待,他們所販賣的碼書碼報全部來自深圳的陳某,僅2007年9至11月份,就先後從陳某處購得碼書4.9萬餘冊,非法交易金額15萬餘元。

  2007年11月26日,涉案嫌疑人陳某在深圳落網。經查,陳某販賣的碼書碼報均通過電話訂貨—銀行匯款—貨運站發貨的方式購自於廣東省佛山市的黃某,然後陳某再批給岳陽的龐某等6個下線,先後販賣碼書10萬餘冊,涉案金額近30萬元。12月7日,專案組在佛山市黃岐鎮將黃某抓獲。經審查,以黃某為首的犯罪團伙自2005年開始從事販賣碼書碼報活動,該團伙基本呈塔式結構,其貨源主要來源於廣東、海南、福建等地,供貨人有許某、江某等16人,犯罪嫌疑人陳某為其下線,主要負責聯系岳陽的買家,另外還有3人專為黃某收單,4人專門負責開車送貨。僅2007年9月2日至12月7日,由黃某經手的非法經營額就達1280萬元。

  原湖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長、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蔣建國對此案高度重視,專門指示將該案的四個環節(編輯、印刷、運輸、銷售)弄清楚,對主要案犯要做到該判的判,該辦的辦。湖南省『掃黃打非』辦積極配合案件查處工作,組織力量對專案組送審的《急旋風特碼救世主》等70種書刊進行鑒定。岳陽市『掃黃打非』辦與市新聞出版局、市公安局密切配合,從案發至2008年9月18日,岳陽市新聞出版部門出動執法人員500人次,岳陽市公安部門出動乾警3000人次,調取相關書證近10萬頁,對查獲的犯罪嫌疑人審訊157次,形成筆錄材料2753頁,對銀行和通訊部門提取的72萬個數據進行了整理排查,查處凍結涉案資金賬戶15個。

  2008年11月17日,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蔡某、莫某、黃某等六人5年至7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包括主要犯罪嫌疑人黃某等在內的若乾人正在等待法院審判。

  5.湖北咸寧『4.01』印制非法出版物案

  2008年4月1日,湖北省『掃黃打非』辦接到舉報,反映咸寧市一家印刷廠正在印刷非法出版物,印數1萬冊,即將發往上海。4月2日,湖北省『掃黃打非』辦派人趕往咸寧現場督辦,協調咸寧市公安、新聞出版、『掃黃打非』等部門執法人員對涉案的筆架山印務公司突擊檢查,現場查獲大量非法出版物尚未印完、裝訂的散頁,以及PS版、硫酸紙等。據該公司有關人員交待,3月1日,該廠受書商委托,印制非法出版物,其中已印制的非法出版物2700套(5400冊)已於3月8日經武漢送往上海並被上海市寶山區文化執法大隊查扣。咸寧市公安部門已抓獲筆架山印務公司老板孫某,6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將涉案人員張某抓獲並移送咸寧市公安局刑拘。5月31日,咸寧市公安部門在山東將委印書商尹某抓捕歸案。

  2008年11月7日,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不法書商尹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一萬元;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咸寧市筆架山印刷廠廠長孫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四千元;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咸寧市筆架山印刷廠罰金一萬元。

  6.哈爾濱『5.24』特大制售非法出版物案

  2008年2月15日,黑龍江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哈爾濱市區檢查出版物市場時,當場查獲非法出版物20餘冊。黑龍江省『掃黃打非』辦對此高度警覺和重視,迅速協調省公安廳、哈爾濱市『掃黃打非』辦和哈爾濱市公安局召開該案件協商會,決定該案由黑龍江省公安廳督辦,由哈爾濱市公安局管轄並指令刑偵支隊組成專案組負責該案的偵破工作。5月24日,有線索反映,楊某駕駛面包車將10餘包淫穢書刊送往火車站貨運站,並通過王某接貨後正准備向外省發貨。專案組果斷出擊,將二人當場抓獲,從面包車上查獲《亂倫》、《別墅賣淫女》、《旺角黑夜》等6種淫穢書刊240餘冊。

  經過對兩名犯罪嫌疑人突審,專案組認定,這是一個有組織、有計劃、有分工,利用隱藏在城鄉結合部居民區內的黑印刷廠點,專門從事非法出版物和淫穢色情出版物印刷,並集印刷、販賣、傳播為一體,人員眾多的特大犯罪團伙。為防止犯罪嫌疑人轉移或毀滅犯罪證據,專案組立即趕赴位於哈爾濱市香坊區薛家屯的黑印刷廠進行現場檢查,當場收繳非法出版物10餘種100餘冊、淫穢色情書刊2000餘冊、未封裝半成品淫穢書刊2000餘冊、未裝訂散頁40000餘頁、PS版320張,扣押用於違法活動的13臺印刷機、裝訂機等各類機器設備,抓獲印刷工人申某、邵某等人。並以此為線索抓獲主要涉案嫌疑人楊某及團伙成員王某、馬某等3人。

  經查,從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間,楊某將非法出版物的激光印刷版及紙張提供給由王某、石某等人開辦的黑印刷廠,在馬某的指導下,由申某、邵某等工人制成非法出版物和淫穢色情出版物。截止案發,已在該印刷廠印刷非法出版物3萬餘冊、淫穢色情出版物30餘萬冊。這些非法出版物由楊某及其妻姐王某等人分發至沈陽、長春、吉林、河北、齊齊哈爾、大慶、牡丹江等地及哈爾濱火車站地下商場、道外南極書城等地進行銷售,非法獲利。

  目前,此案已抓獲嫌疑人10名,現已移交檢察院提請起訴。

  7.福建三明『8.30』非法出版案

  2007年8月30日,在全國『掃黃打非』辦的大力支持及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的配合下,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專案組在北京市朝陽區十裡堡一舉搗毀了盤踞京城達8年之久,長期向全國各地販賣虛假書號從事非法出版活動的『北京文華圖書編著中心』,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冷某兄弟二人,扣押了涉嫌非法出版的圖書103種,目前已經確定其中的79種圖書系假冒多家出版社名義出版的非法出版物。從被查扣圖書的版權頁分析,該窩點非法出版的圖書在30萬冊以上,非法經營額高達千萬餘元。

  經查,冷某等人自1999年3月以來,在未取得圖書出版許可證的情況下,以虛構的『北京文華圖書編著中心』及假冒文化部《文化大視野》編委會等名義,向包括福建省三明市在內的全國各地文學愛好者征稿,使用假書號並假冒作家出版社等知名出版社名義,大肆從事非法出版活動,並向各應征作者收取書號費、出版費等費用,從中牟取非法暴利。

  目前,此案已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