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市政府批准,面向社會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招考聘用人員,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招聘計劃為20名,其中計算機錄入人員10名
二、招聘條件
1.年齡:20周歲以上( 198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27周歲以下( 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學歷: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色盲,無重聽,無明顯瘢痕,雙眼矯正視力0.8以上。
4.口齒清晰,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電腦操作能力。
5.哈爾濱市戶口,無前科劣跡。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2009年2月14日至2009年2月15日在道裡區端街26號,市公安局信訪接待大廳報名。
四、報名攜帶材料
本人戶口、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張。
五、筆試
筆試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一科,滿分為100分,(報考計算機錄入的考生加試微機漢字錄入,標准為每分鍾平均正確錄入漢字70個以上,每錯打或少打一字扣一分),筆試後,按照擬聘用職位1??1.5的比例進入面試。
六、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面試後,按照筆試和面試1??1的權重合成考試總成績,按照報考職位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
七、體檢及政審
擬聘用人員需符合招考人民警察的體檢及政審標准,如體檢、政審不合格則按照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八、聘用
體檢、政審合格後,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過後簽訂正式聘用合同,每年簽訂一次,月薪人民幣1000元(另外支付『三險』)。
聯系電話:87661756、87661496
哈爾濱市公安局政治部
200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