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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再就業優惠證》停辦 原證頒發三年內可享優惠
2009-02-20 07:20:40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趙振宇
東北網2月20日訊 記者從省就業局了解到,今年起黑龍江省開始停止《再就業優惠證》審批和發放,下崗失業人員持有的《再就業優惠證》按照審批發放時間計算,三年內有效。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並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到社區申領或換發《就(失)業登記證》,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按規定,今後黑龍江省將向勞動者免費發放統一《就(失)業登記證》,並注明可享受的相應扶持政策,登記失業人員憑登記證在全省范圍內享受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如果符合《就(失)業登記證》申領條件,可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換發,《再就業優惠證》同時注銷。原有政策享受期未滿的,剩餘期限按照新政策相關規定執行。
《再就業優惠證》停止頒發後,持證人員享受各項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的審批也隨之停止。但原來的《再就業優惠證》自頒發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未滿三年的,仍可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就(失)業登記證》申領條件
凡具有哈市常住戶口(含暫住證),男年滿16至59周歲,女年滿16至49周歲,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且目前無業的人員,均應進行失業登記並申領《就(失)業登記證》。
《就(失)業登記證》申領范圍
1.初中以上各類學校畢(肄)業未能繼續昇學人員(含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2.就業轉失業人員;3.未安置的復員、轉業軍人;4.解除勞動教養、刑滿釋放人員;5.外來(農村)勞動力;6.符合失業登記范圍的其他人員(含殘疾失業人員)。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