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4日訊 2008年12月22日,距離馬慶宇(化名)22周歲的生日還有5天,但是他的心情卻怎麼也好不起來。他沒有想到,自己為了『好玩』和報復女網友在博客上傳近300張『艷照』圖片釀下禍端。近日,法院的一紙判決書,為馬慶宇不怎麼光彩的行為做了注解。
這是大慶市法院下判的首例『淫穢博客』案,給所有喜愛在個人博客上隨意發表文章和上傳照片、視頻的網友敲響了一個警鍾:即使是自己的博客,也不能發表涉『黃』的照片、博文和視頻。否則,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網絡『老公』竟是色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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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能出來嗎?陪陪我。』『這麼年輕出來做這個,真不要臉……』
2008年5月份以來,像這樣的電話,韓麗(化名)每天要接到數十個。不久,一些『找小姐』的電話還直接打到了家裡,就連朋友也打來電話稱,她博客裡的照片挺『前衛』。經過詢問,韓麗得到了一個用自己名字全拼注冊的博客地址。
韓麗打開網頁看到,博客中上傳了80餘張淫穢圖片,還有她的生活照,在博客的聯系方式上留有她的電話和QQ號。韓麗注意到,博客中有這樣一句話:『隨叫隨到、一小時50元。』此時,韓麗明白了,自己接到的那些電話都是看了這個博客的人打來的。
會不會是『老公』?韓麗突然想到,她在網上認識的一個網友馬慶宇,二人聊了很長時間,且以『老公』、『老婆』相稱。
韓麗已經很久沒有和馬慶宇聯系,因為他幾次要求與自己發生性關系,都被拒絕。
氣憤的韓麗撥通了馬慶宇的電話,質問是不是他用自己的名字開博客,並上傳淫穢圖片。馬慶宇表示,只要韓麗陪他一夜就不再搞破壞,否則讓她更加難堪。
『你心理變態,色情狂!』韓麗立即掛斷電話。
之後,那個以自己名字注冊的博客裡,淫穢圖片的數量越來越多,內容越來越低俗。無奈之下,韓麗選擇了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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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艷照』尋刺激
韓麗猜得沒錯,那個博客的確是馬慶宇一手『制造』的。
失去韓麗的消息後,馬慶宇十分氣憤,他決定報復韓麗。於是,他用韓麗的名字申請博客,並下載了近百張淫穢圖片,上傳到博客中。同時,他從韓麗發給自己的照片中截出頭像,上傳到博客。
上傳淫穢圖片後,這個博客的點擊率一路飆昇,騷擾韓麗的電話也越來越多。馬慶宇滿足了自己的報復心理,一個更刺激的想法萌生了。
2008年6月,馬慶宇又注冊了一個博客,這一次他就是為了找刺激。博客開通後,他一口氣在博客中上傳了200餘張淫穢圖片,並親自動手寫了2篇帶有淫穢文字的日志。正像自己所期待的,4個月裡,馬慶宇的博客被點擊近2萬次,可以看到其發布的淫穢圖片的圈子會員有1.8萬人。
法院下判『淫穢博客』案
韓麗報案後,民警對她的朋友進行了調查,同時將馬慶宇列為重點懷疑對象。
2008年9月末,民警發現了馬慶宇博客中的大量淫穢圖片和含有淫穢文字的日志,將其逮捕歸案。
訊問中,在這個21歲的小伙子身上,民警只能看到迷茫和無奈。馬慶宇告訴民警,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將受到《刑法》的處罰。
2008年12月末,馬慶宇涉嫌傳播淫穢物品案在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進行不公開審理。由於馬慶宇沒有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且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並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3.5萬元,故法院判決,被告人馬慶宇犯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於存
不吐不快
讓『淫穢博主』們無處可逃
從大慶『淫穢博主』的落網,我們能看到,網絡中並非全是『我的地盤我做主』,惡意發布淫穢圖片、公然侮辱他人等行為,都會受到法律制裁。
當前,對網絡監管的法律還不十分不完善,導致一些人有恃無恐地以惡意造謠、發布淫穢信息為樂。大慶的這一案例,無疑為那些心存僥幸的人敲響了警鍾:只要違反了法律,早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當然,它也提醒網友們,不論何種情況,網絡交友務必要慎重,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要將個人信息輕易告訴他人,否則一旦釀成惡果,則悔之晚矣。
但是,以目前的狀況看,只依靠法律上的『硬武器』,也並不能起到『包治百病』的神奇功效。比如,國家大力打擊低俗網站,連續關閉一大批『很黃、很暴力』網站後,很多低俗網站很快又『復生』了。對於『偏好』傳播淫穢信息的網民,除了要用法律武器進行『威懾』外,還需加大宣傳教育,樹立正確『網絡觀』。雙管齊下,纔能標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