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0日訊 記者9日從省工商局獲悉,為規范拍賣行為,引導企業樹立公平競爭和誠信守法意識,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3個月的治理拍賣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治理八種違法行為:
一是拍賣企業舉辦拍賣活動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二是拍賣公告日期距拍賣日期不滿七天(法院委托不滿15天的)、拍賣標的展示時間少於2天的,拍賣企業利用拍賣公告或其他方法,對拍賣標的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三是委托人、拍賣企業及其工作人員以競買人身份參加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或者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拍賣企業在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中拍賣自己的物品或財產權利;四是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拍賣人之間惡意串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五是拍賣企業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爭攬業務的;六是拍賣企業不經拍賣競價程序處分拍賣標的;七是拍賣企業未經批准的異地拍賣行為;八是拍賣企業制定的《拍賣規則》不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
據了解,目前我省共有拍賣企業196家。隨著拍賣活動的增多,拍賣市場惡意串通、超范圍經營等違法現象應當引起重視。治理拍賣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將歷時3個月,3月份摸底,6月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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