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2日訊 記者從昨天召開的全市勞動保障工作會議上獲悉,哈爾濱市擬在今年將在哈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預計9月份啟動實施。大學生醫保的參保和保障將按照學年度進行,繳費和待遇標准比照城鎮居民醫保中的學生兒童參保政策。
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保處負責人介紹,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包括,市區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統稱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參保學生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政府補助部分組成。籌資標准為每人每年110元,其中,財政補助80元、大學生個人繳納30元,低保家庭的大學生財政給予全額補助,大學生本人不繳費。
參保大學生患病應在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准根據定點醫療機構的不同等級由個人按照規定標准支付。起付標准按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的學生兒童的標准執行。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由統籌基金和參保大學生根據醫療機構等級按規定比例承擔。對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為70%。
參保大學生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住院醫療費用實行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制,最高支付限額為4萬元。患特殊疾病的參保大學生在一個自然年度內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統籌基金再給予一定金額的支付,最高支付限額2.5萬元。
據介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鼓勵大學生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按自願原則,參加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等,提高醫療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