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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中僅1人收到消費賬單 消協:服務商應定期提供
2009-03-13 06:44:1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張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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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13日訊 據哈爾濱市郵政局函件局不完全統計,哈市人均月收到消費賬單僅為0.02件,遠遠低於國內其他城市水平。有近七成消費者從未拿到過消費賬單。

  哈市的孫女士是一家公司的業務人員,她每個月的手機通話費用都在500元以上。『我的電話費都是在月初繳,至於長途話費、市話費、信息費等項目多少錢,我也不清楚,也從來沒有收到過詳細的話費清單。至於是否多收費或計錯費,我根本不知道。雖然可以到營業網點去打印詳單,但我經常出差,確實沒有時間。』

  家住南崗區的姜女士說,她所在企業近幾年經營效益欠佳,對單位能否為自己足額繳納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費用情況,她一直不放心。『如果相關管理機構能定期提供一個明細單,自己就不用擔心了。通過賬單可以隨時發現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欠繳等問題,也可以在第一時間將情況反映給有關部門。』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大多數市民在繳了煤氣、水、電等費用後,都沒有享受到免費、主動提供消費賬單的服務。據郵政部門統計,哈市每月制作投遞的消費賬單約有20萬件左右,而哈市人口約為954.3萬,月人均收到賬單約為0.02件。

  據省消協負責人介紹,根據《消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該負責人認為,服務商在對消費者提供有償服務時,有義務向消費者定期、免費提供相關的賬單。這樣消費者就不用擔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停水、停電、停機、斷保和透支及各種滯納金處罰等現象了。目前,哈市許多經營者和服務商,以客戶服務量太大、沒時間等為借口,不願主動向其用戶和消費者提供消費賬單,從而省略了為消費者寄送消費賬單的環節。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是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害。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