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日訊 1日,記者從哈爾濱市人大獲悉,2日開始,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一審後的《哈爾濱市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各界群眾可以直接登錄哈爾濱市人大網站地方立法欄目,對《條例》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條例》規定,今後,涉及城市建設、城市管理、公共交通、供水、供氣、供熱等多個領域的市政公用事業經營權,將不再僅屬於一些特定企業,凡具備資質且經過批准的企業都有望獲得市政公用事業的經營權。哈市政府將依法通過市場競爭機制選擇市政公用事業投資者或者經營者。
哈市規定可以實行特許經營的項目為六類:(一)城市供水、排水、供熱、管道燃氣; (二)城市污水、污泥處理;(三)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城市建築垃圾處置; (四)城市公共汽(電)車、輪渡、出租汽車、軌道交通;(五)利用城市公共空間設置戶外廣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市政公用事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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