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伊春4月7日訊
林城晚報提供 范鴻宇記者關英玉楊佰艷/文
正坐在家裡看電視,突然來了個自稱是兒子朋友的陌生人,不但陪著嘮嗑,還幫著身體不適的老人按摩。沒想到剛剛『享受』完『親情』,卻發現放在口袋裡的錢不翼而飛。是買東西時丟了,放別的地方了,還是被小孫子拿去上網了?讓老人做夢也想不到的是,黑手就是在為他按摩時伸出來的。近日,翠巒公安分局將以按摩為名實施綹竊的犯罪嫌疑人吳某抓獲。『兒子的朋友』走了,錢也丟了
2月13日11時許,翠巒公安分局指揮中心的電話驟然響起,一居民報案稱自己的5100餘元錢被人搶了。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入室搶劫,刑偵大隊大隊長張國君立即部署警力趕赴現場。報案人是永新委居民張某。看到辦案民警,老人氣憤地講述了自己被『搶』的經過:當日他和小孫子正在家中看電視,房門突然打開,進來一個中年男子,說是兒子的朋友。張某今年70多歲,年前剛剛做完手術,經常有孩子的朋友到家裡來探望,因此,一聽到來人說是兒子的朋友,張某熱情地請來人坐下。來人坐下後,寒暄了起來,並關心地問起老人的身體狀況。來人看到老人身上還掛著尿袋,特意細心地看了一眼:『哎呀,叔,你看,尿袋有點歪了,我幫你重整一下。』說完,來人讓老人將腰帶解開,之後他手腳麻利地幫老人掛了尿袋。這時,老人的小孫子到廚房取暖水瓶回來,來人借口有事走了。
來人走後,張某和小孫子嘮嗑,說這個人真熱心,還幫助自己整理尿袋,兒子有這樣的朋友真是福氣。小孫子說父親的多數朋友他都認識,這個人從沒見過。張某一聽,起了疑心,一摸棉褲口袋,壞了,裡面的5100元錢沒有了。這不是大白天被搶了嗎?老人趕緊撥打電話報警。
按照老人的敘述,刑偵大隊進行了認真、仔細的分析,認定該人是在老人未加防范的情況下悄悄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與使用暴力手段強佔他人財物有本質的區別,不應認定為搶劫,而應定為盜竊。但由於老人年事已高,除記得來人戴口罩外,再不能提供來人的體貌特征,而記憶相對較強的小孫子因與來人只打了個照面,也沒什麼印象。
民警決定在張某家附近走訪群眾,以期發現更多的線索。但令偵查員沒想到的是,與張某相隔不遠的牛某也在當天遇到了同樣的情況。來人同樣自稱是牛家子女的朋友,得知老人身體不適,表示自己有按摩技術,可以為老人按摩。按摩了幾分鍾後,來人稱有事要辦迅速離開。而牛某上衣兜裡揣著的400多元錢丟失了。
根據現場勘察及走訪群眾,偵查員一致認為犯罪嫌疑人目標明確,均是以看病為名對老人進行按摩,實施盜竊手法嫻熟,幾分鍾內就能成功得手,很有可能再次做案。張國君立即將情況向分局局長周玉海、副局長李堅做了匯報,專案組迅速組成。
經案情分析認定,該嫌疑人極有可能有綹竊前科。專案組成員立即對易發案地段進行布控並對有前科的人員進行了排查,同時對網吧、歌舞廳等娛樂場所進行監控,但沒有任何發現。警方布控斬斷綹竊黑手
對翠巒區有前科的兩勞釋放人員的排查沒有結果,偵查員將目光放大到周邊區局,並將警力布控在全區平房等易發案地區,一張大網悄悄地撒開了。
3月22日,翠巒街的高大娘報案,稱自己去市場買菜途中路過工商銀行附近,遇見一男子稱認識其兒子並會按摩,在接受了兒子『朋友』的按摩後,身上的1500元錢沒了。3月24日,團結街宋某夫婦報案,也說自己被兒子的『朋友』借按摩為名偷走了1500元錢。令警方欣喜的是,宋某夫婦准確地描述出嫌疑人的體貌特征:中年男性,中等偏瘦身材,戴口罩、帽子,穿一土黃色棉服。刑警隊立即將這一情況向在布控的警力進行了通報。
大隊長張國君立即部署警力控制了翠巒東、西兩個出口。當日12時40分許,陣控中隊中隊長苑大偉、偵查員曹清宇在二運道口對過往車輛進行盤查時,看到一乘車男子與宋某描述的嫌疑人體貌特征十分相似。兩人立即上前詢問,該男子稱到翠巒看朋友,但只說朋友叫二軍,大名卻說不出來。苑大偉和曹清宇依法要求其下車接受盤查,兩人注意到,在邁下車踏板的瞬間,該人將一口罩扔在了地上。保外就醫又行竊在訊問過程中,該人說自己姓吳,拒絕回答警方的其他問話,警方在公安網上查詢得知,該人因盜竊被勞動教養1年,現正處於所外執行階段,家住市中心區扶林街,現年44歲,無業。
據警方介紹,吳某小學畢業就到工地乾零活,1988年因搶劫罪被判10年徒刑,2008年因盜竊罪再次被勞動教養,2008年年底所外執行。暫時獲得自由的吳某不但不思悔改,反而重操舊業,再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008年11月2日,吳某來到翠巒區樂園街,看到一家院門沒鎖,推門就進了屋,將沙發上放著的女包中1300餘元錢揣進自己兜就往外走,在院裡遇到抱柴禾的女主人劉某。劉某見一個陌生人從自己家屋裡出來,十分奇怪,問:『你找誰啊?』吳某平靜地反問:『不是小王家嗎?』得到否定的回答,吳某快速離開。同一天,吳某轉悠到長征街一居民家中,兩三分鍾後離開,這次,他同樣將別人的1300元錢揣進了自己的腰包。
2009年2月10日,吳某進了前進村一老人家中,以打聽人為名進屋,偷走了250元錢。
2月12日,吳某到西山街王某家中,冒充老人兒子的朋友以給70多歲的老人按摩為名將老人兜裡的15元錢悉數揣進自己的兜裡。此後,吳某以兒子的『朋友』的身份進到近十位老人家中,以按摩為名先後偷得1萬多元。除了在翠巒行竊外,伊春、美溪、友好、烏馬河等區局吳某也經常光顧,侵害的目標同樣是老年人。吳某供認共做案30餘起,涉案金額近3萬元。
僅在翠巒區,短期內連續發生10餘起盜竊案件,警方卻只接到了4起報警。大隊長張國君分析,發案高,報警少,主要原因是老年人警惕性差,記憶力也不好,有的老人雖然發現錢少了,但卻記不清是花了還是丟了,有的老人身上藏了點私房錢,怕兒女知道,丟了也不敢聲張。被侵害人不報案,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長了嫌疑人的囂張氣焰。
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輕信陌生人,尤其不要輕易讓陌生人近距離接觸自己存放錢財的地方。在騙取、盜竊等侵財事件發生後,要及時向警方報案,並盡量詳細地提供嫌疑人的體貌特征,使嫌疑人盡快落網,也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