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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額滯納金取消 交通違法處罰系統8日起陸續恢復
2009-04-08 07:55:52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張琳 劉繼斌
東北網4月8日訊 4月1日後我省將執行公安部修訂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今後將不再收取高額交通違法處罰滯納金。而許多市民更加關注4月1日前的高額滯納金是否會取消,7日,省交警部門表示,4月1日前的高額滯納金也將依據新《規定》同步取消。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如果交通違法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每日將按罰款數額的3%加收滯納金。由於以往並沒有對滯納金的上限作出規定,在執行過程中,一些交通違法車主因特殊原因長時間延遲繳納罰款,就造成了有些面值百元的滯納金罰單甚至累計到了上萬元,一些違法車主乾脆拒不接受處罰。為解決這一問題,新《規定》增加了對違法行為加處罰款上限的規定,規定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收滯納金,但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也就是說,如因違法闖紅燈被罰款200元逾期未交,每天將收取6元滯納金,但加收的滯納金按200元封頂。
同時,依據公安部對新《規定》的工作指導意見,我省交警部門決定對車主4月1日前產生的高額交通違法處罰滯納金同步取消。也就是說,如果車主此前的200元罰款,滯納金已經達到數千元,那麼只需繳納200元罰金即可。
此外,受新《規定》系統調試影響,已停辦的處罰業務昇級工作和人員培訓已於7日全部結束。從8日開始,各地市的交警處罰業務窗口將陸續開通,4月1日前的滯納金變更業務也可同步在各級交警部門或銀行網點繳納。
責任編輯: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