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0日訊(記者朱丹鈺)為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4月10日,市教育局對今年哈爾濱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嚴禁以各種不正當手段招生,嚴禁違規異地招生,不得向社會公布本校高考成績。
教育部門規定,嚴禁普通高中違規進行招生宣傳。普通高中不得擅自在公共媒體上發布招生廣告或向社會散發宣傳材料,確需發布的,須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嚴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向社會公布或宣傳本校高考成績或高考名次排列情況。
嚴禁普通高中以各種不正當手段招生。任何學校不得以簽約或承諾減免學雜費、補助生活費、獎勵考試成績排名靠前學生等不正當手段招生;任何學校不得采取宴請或獎勵初中學校校長、班主任、教師等不正當手段招生。
嚴禁普通高中違規異地招生。任何高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進行招生。公辦普通高中不得突破招生范圍違規異地招生。市教育局將加大規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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