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窯地街落下今年棚改第一鏟 20日前搬遷每戶獎1.2萬
2009-04-11 08:15:1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李晶鈺 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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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11日訊 昨天,道裡區窯地街棚戶區拆遷啟動儀式在窯地街拆遷現場舉行,市委常委、副市長王世華出席拆遷啟動儀式,並宣布拆遷啟動開始。

  窯地街棚戶區改造項目是哈爾濱市今年計劃首批20個拆改地塊中第一個啟動拆遷的項目,拆遷期限為:4月11日起至5月10日止。此舉標志著哈爾濱市2009年棚戶區改造拆遷工作進入實質性拆遷階段,其他棚改項目將陸續啟動拆遷。

  選擇產權調換的,按照『拆一還一』結算結構差價的方式執行,即由被拆遷人按照被拆遷房屋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與產權調換安置房屋建安成本結算差價後回遷安置,18層以下建安成本為1350元/平方米;18層以上建安成本為1610元/平方米。

  被拆遷居民回遷房屋就地高層安置,不收取樓層差價。

  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安置新房面積,免交結構差價。

  超出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就近上靠產權調換安置戶型內的部分:

  18層以下(含18層)按照綜合建設成本2367元/平方米交納購房款;18層以上按綜合建設成本2627元/平方米交納購房款;

  被拆遷人要求超過標准戶型建築面積安置房屋的,超出標准戶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銷售優惠價4100元/平方米交納購房款。

  就近上靠產權調換安置戶型內的部分,均按18層以下綜合建設成本2367元/平方米交納購房款,通過公開自選房號後,選18層以上居民,補交綜合建設成本差價款260元/平方米。

  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貨幣補償金額低於《哈爾濱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最低補償7萬元的,按照最低補償標准7萬元執行。對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被拆遷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給予2萬元照顧;對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中登記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給予1萬元照顧。

責任編輯: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