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信訪信息、秘書事務等機關日常政務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聯絡接待、保密保衛、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組織草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行政規章、發展規劃、綜合性文件;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協調和督查督辦工作;擬定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人事教育處
負責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局管乾部管理工作,協助局黨組對哈爾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導班子行使雙重管理職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教育、培訓規劃;負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隊伍建設和系統表彰工作及出國人員政審工作。
(三)財務審計處
負責系統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系統會計核算;負責編報、審批、下達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財務收支計劃;負責系統行政性收費管理和罰沒收入上繳財政專戶和國庫工作;負責系統票據管理和證照監制、發放工作,負責系統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統計工作;負責系統審計工作。
(四)法制處
負責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法制工作。研究擬定工商行政管理立法計劃;承擔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法規、規章的草擬和協調工作;承擔工商行政管理規范性文件的清理、編篡工作;負責案件審核和聽證工作;承擔市、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案件的復議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系統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法制宣傳培訓。
(五)公平交易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
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走私、販私及經濟違法違章案件。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負責查處市場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六)企業登記管理處
負責管理企業注冊,核准登記注冊企業名稱,審查、核准、頒發管轄范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對其注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本系統的企業注冊及監督檢查;指導全省企業年檢工作。
(七)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處
負責省直及未授權市、地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注冊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及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指導市、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外資企業的登記管理工作。
(八)商標監督管理處
負責全省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省內重大、跨地區的和涉外商標侵權案件;負責全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商標印制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商標注冊代理組織工作;組織認定著名商標和推薦馳名商標。
(九)廣告監督管理處
負責制定全省廣告管理規章制度,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及其它廣告活動,組織實施廣告經營審批,依法查處虛假廣告;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市場監督管理處(市場治安民警隊工作指導處)
組織規范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組織實施;
經濟合同行政監管,組織查處合同欺詐行為;組織管
理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
與公安廳協調配合指導全省市場治安民警隊業務工作,負責市場治安民警隊人員管理、教育培訓和裝備配備。
(十一)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擬定發展與監督管理個體、私營經濟的法規、規章和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指導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個人合伙企業、私營企業的登記與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離退休乾部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乾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和系統離退休乾部工作。 ·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系統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