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計劃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委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信訪信息、秘書事務等機關日常政務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聯絡接待、保密保衛等行政事務;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乾部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研究擬定省有關計劃生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規草案;指導全省計劃生育法制建設工作;調查研究計劃生育有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承擔指導地、市計劃生育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對全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進行宏觀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少數民族和貧困地區計劃生育工作;組織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調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三)規劃統計處 研究擬定全省人口發展戰略規劃;編制全省人口與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省計劃生育及相關人口項目的統計工作;承擔國家和省下達的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任務;參與分析研究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數據資料;負責擬定全省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規范和落實。 (四)宣傳教育處 擬定本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工作;規范對全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品及宣傳環境的管理;負責對外宣傳、新聞報道和發布工作。 (五)科學技術處 負責擬定全省計劃生育科學研究的規劃;對全省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進行綜合管理;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藥具發放和避孕節育技術推廣使用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節育手術並發癥和獨生子女病殘兒醫學鑒定的管理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范,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 (六)財務藥具處 編制省級計劃生育事業費(含專項經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的預、決算;擬定全省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計劃;編制計劃生育藥具需求計劃並監督執行;對避孕藥具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對計劃外生育費的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七)人事處 負責委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管理和委管乾部的管理工作;擬定全省計劃生育系統乾部隊伍建設規劃;擬定人口與計劃生育教育、公務員培訓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計劃。 機關黨委。按黨章規定設置,負責委機關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負責機關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的辦事機構、紀檢監察機構與人事處合署辦工。 研究室。負責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情況調查研究及信息調研。與辦公室合暑辦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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