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日訊 今天,哈爾濱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哈爾濱市重點破損街路結構性昇級改造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和擬改造道路的范圍等相關文件,確定哈市今年內重點對主城區76條翻漿破損較嚴重的道路,按照達標街路標准進行結構性昇級改造。5月1日晚,施工單位進入現場正式啟動一期20條道路的改造工程,預計6月5日竣工。
道路昇級改造要『六達標』
根據《實施方案》,哈市在實施道路結構性昇級改造過程中,確保實現『兩保,兩力,三同步,六達標』。『兩保』:即保障道路結構性昇級改造後路況的相對穩定、良好,保障道路的通行能力得到最大優化;『兩力』:即通過改造建設,全面提昇道路的承載能力,提昇道路交通的通行能力;『三同步』:即力爭道路結構改造與斷面改造同步,道路改造與管網改造同步,道路整體改造與渠化功能改造同步;『六達標』:即實現車行道結構昇級達標,人行道結構昇級達標,檢查井承載昇級達標,道路渠化昇級達標,公交站臺停車港灣昇級達標,道路標志標線昇級達標。
道路改造分兩期進行
哈市今年實施的76條道路改造工程預計總投資2.9億元,計劃分兩期實施:一期工程實施20條道路改造,計劃5月1日開工,6月5日竣工;二期計劃6月1日後招標,6月20日開工建設,10月15日前陸續竣工通車,完成56條道路改造。全部道路改造工程在12月15日前完成驗收及建管交接工作。
道路保修期提至三年
為了保證今年維修道路的質量,哈市實施質量保證金制,施工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維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嚴格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被清出道路維修市場。
《實施方案》規定,一是對施工企業進行質量信譽考核,凡是不能按照《哈爾濱市道路結構性昇級改造工程技術質量要點》施工的,必須推倒重來,一次達標;對造成質量和安全事故的施工隊伍,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並堅決清出市場,兩年內不得在哈市承攬工程。
二是實行工程質量保修制,嚴格約束施工企業履行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並將道路面層及地上附屬設施的質量保修年限由一年提高到三年。
三是實行工程質量公示制。在改造工程竣工後設立公示牌,將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和相關責任人以及質保年限等信息向社會公示。
四是實行工程質量社會監督制。哈市質量監督部門實行現場作業法,不分節假日,24小時全天候受理報監、報竣,隨時監控各個環節,並在施工期間和工程竣工後,邀請各界群眾,采取多種形式對工程質量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