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5日訊 記者從市政府法制辦獲悉,哈爾濱市將有4部新規於5月20日起正式實施。
古樹『身上』纏繩最輕罰五千
《哈爾濱市城市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保護辦法》明確規定,將為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建立保護檔案並設置保護標志牌,對破壞樹木行為予以處罰:纏繞繩索,借用樹乾做支橕物,擅自采摘花朵、果實、種子的,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刻劃釘釘、攀樹折枝、剝損樹皮、擅自修剪枝葉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砍伐古樹名木的,每株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住宅入住使用標准有調整
據介紹,即將實施的《哈爾濱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試行辦法(修訂)》將照明設施增加為交付使用的標准之一,規定了因季節原因庭院配套設施不能與主體工程同時交付使用的,應當完成臨時通行道路、臨時照明等設施建設。同時,針對建設單位違規組織進戶等行為,加大了行政處罰力度。
新建工程選址不得佔綠地
《哈爾濱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將在哈爾濱市5個區域內劃定城市綠線(見下表),新建工程項目的用地選址不得佔用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確定的綠地。
亮化納入門前管理范圍
《哈爾濱市實行門前四包責任制規定》將於5月20日起實施,臨街單位、個體業戶將承擔門前劃定相應責任區范圍內的城市容貌、衛生、綠化、亮化管理任務,達不到標准的單位將受到處罰,發現其他單位和人員在責任區范圍內從事亂貼、亂畫、亂掛,亂扔紙屑等廢棄物,佔道經營,亂設攤點、亂停車輛等違法行為的,有權予以勸阻。其中,對亮化設施的管理為首次納入臨街單位、個體業戶管理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