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7日訊 近日,綏化市北林區雙河鎮一些農民來信反映,鎮城建辦連續數年收取建房農民的抵押金,至今大部分未予退還。
根據相關規定,農民建房只收取證照的工本費,其他費用一律不許收取。那麼,雙河鎮城建辦為何還要如此收費?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雙河鎮是綏化市北林區的水稻主產區,農民生活比較富裕。近兩年有些積蓄的農民開始建磚瓦房,改善生活環境。雙河鎮向陽村七組農民李昌海介紹,2007年他家建了50㎡的磚瓦房,鎮城建辦一位工作人員來到他家,要求他交納200元建房抵押金,然後纔能辦理房屋產權證。李昌海說,房子建完了,產權證至今沒辦下來,抵押金也不給退。該組農民肖禮友說建房時他向城建辦工作人員交400元抵押金,雖然抵押金至今未退,但他家的產權證總算在2008年春天發到手了。
在雙河鎮,農民建房收取抵押金一事普遍存在,並且持續數年。向陽村回家屯的孫興武開了一家制米廠。2005年5月,他准備擴大生產建廠房,廠房正建設當中,鎮城建助理張忠武來到他家說:『看平時哥們關系處得不錯,別人交1.2萬元,你就交5000元吧。』房子建完後,孫興武到北林區建設局打聽,農民建房是否收取抵押金,工作人員告訴他,除了證照工本費其它的什麼都不收。隨後,他多次找張忠武要抵押金,張說:『別人的抵押金都不要你乾嘛要!你再等等,肯定給你退。』孫興武說,這一等就是四年,不但抵押金沒退,這期間鎮城建辦又分三次拉走1000多公斤大米,理由是代收環保費。雙河鎮開油廠的赫長玉對記者說,1999年建廠房時,鎮城建辦不但收取了200元抵押金和323元規劃費,還從廠裡拉走75公斤豆油。在他出示的票據上,記者看到抵押金和規劃費均為白條,上面蓋著鎮城建辦張忠武的名章。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除了向陽村外,其他村也都存在收取抵押金問題,就連鎮上主街兩側建的樓房,也收取5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抵押金,其中有一些農戶辦完房照也沒給退抵押金。
2001年黑龍江省物價局轉發國家計委《關於整頓涉農價格和收費的通知》中列專項治理農村建房亂收費,國務院、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均未批准過對農民翻建住房的收費項目和標准。北林區建設局工作人員介紹,為減輕農民負擔,農村建房只收取土地證書和房照工本費,土地證書5元/本、房照10元/本。雙河鎮黨委副書記張福山對記者說,雙河鎮城建辦違規收費問題,北林區檢察機關已經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