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7日訊 『花5980元買「一單」產品成為會員後,每月可返還1320元,返還6個月,第6個月公司還可獎勵980元。買得越多,收益越多。』去年3月到6月,哈市南崗區一家科技發展公司以這種『投資分紅』的方式,通過業務員上門宣傳吸引社會公眾購買其產品。
經警方調查,先後有398名50多歲到70多歲的老年人共『投資』了640餘萬元,公司返還265餘萬元,群眾損失374餘萬元。去年6月,該公司法人代表王梅(化名)突然攜款潛逃。當年12月6日,哈市警方在南京將其抓獲。今年5月4日,哈市南崗區檢察院以王梅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將其批准逮捕。
熟人對我說
這個發財機會很難得
『我當時真以為是天上掉下個大餡餅,哪知道是陷阱,總共賠了將近5萬元。』6日,當記者聯系到朱女士時,她說自己是因為相信了熟人的話纔受騙的。
今年57歲的朱女士退休後曾在多家公司當過推銷員。去年4月1日,她碰見了以前的同事王某,王某說,自己現在給一家公司乾融資工作,錢掙得非常容易,讓朱女士一起和他投資發財。
據朱女士介紹,所謂的投資方式就是購買這家公司的產品,5980元為『一單』,每月返還1320元,返還6個月,第6個月還可獎勵980元,這樣算下來,投資5980元,6個月即可獲利8900元,顯然是買得越多,收益越多,這讓朱女士動心了。
4月2日,朱女士到這家公司聽了一堂保健課,發現來的全是50歲以上的老年人,公司主要是推薦一種治療心腦血管疾病的膠囊。課後,朱女士花11960元買了『兩單』;5月22日,在公司『交錢當即返還1320元』的誘惑下,朱女士又花9320元買了『兩單』。就這樣,她前後總共『投資』了81080元。
與朱女士一樣,道外區李大娘也是通過熟人梁某的介紹,前後幾次共『投資』了16120元。一個細節是,每當有人交款時,公司收款員都問是誰介紹來的,然後在收據上寫上介紹人的名字。
據南崗區警方調查,2008年3月到6月,共有398名年齡從50多歲到70多歲的老年人參與了『投資』,投入金額達640餘萬元。
拆東牆補西牆分紅
『財神爺』跑了
按照朱女士等人的說法,成為公司會員後,每月的1日到15日到公司領分紅,有時公司也會采取銀行匯款的方式返還紅利。朱女士說,後來大家纔明白,公司是拆東牆補西牆。公司僱了20多個業務員,以家訪的形式,專門動員退休的老年人不斷投資。
據朱女士介紹,最開始她不斷收到公司返還的紅利,有時下個月的紅利上個月就發了,所以她纔陸續投資。
去年6月,朱女士等人發現公司再也不分紅了,到最後,公司裡就剩下會計一個人。他們趕緊報了案,警方調查,發現公司法人代表王梅攜款潛逃了。
聽到王梅攜款潛逃的消息後,一些老人承受不住打擊病倒了,因為有的人最少投了1萬多元,最多的有十多萬元。
朱女士說:『我總共投了81080元,返款32040元,損失了49040元。現在看起來,我是一步步邁入人家為我挖的坑。』而李大娘投了16120元,返款5280元,損失10840元。
經調查,警方初步確定,該公司在沒有經過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公開吸收社會公眾存款640餘萬元,返還265餘萬元,群眾損失達374餘萬元。
騙子終落網
集資只為投資房地產
去年12月6日,公司法人代表王梅在南京被警方抓獲。在警方的大量證據面前,王梅承認了自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事實。那麼,王梅有什麼目的?為何要冒如此風險呢?
據王梅交代,她原來的公司只涉及女性日用品、化妝品、健身器材的銷售與開發。2007年,她與某縣搞房地產開發的蔣某相識,蔣某提出共同投資一塊土地,但王梅當時沒錢。
去年1月,一個姓賀的人找到她,提出有個項目可以合作,兩人隨後確定了以銷售保健品為名拉人投資分紅的方法。
據王梅交代,融資的目的就是想與蔣某共同搞房地產開發,吸收的『投資』除了用於返款、公司的日常開銷外,其餘都給了蔣某,因為蔣某承諾給他200萬元,三個月後王梅就能得到238萬元。不過王梅只交給蔣某170萬元,而蔣某只還了120萬元左右,剩下的王梅也沒索要。
據承辦此案的南崗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檢察官孔祥海介紹,其實王梅的騙術並不高明,不費心、不費力,每月坐在家裡就能掙錢?而且融資一定要有金融部門的審批,但許多『投資人』卻不知道到有關部門查詢,其實只要打個電話就能了解事情的真相,但卻沒有一個人這麼做。建議群眾遇到此類事情別自作主張,要多和親友溝通,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