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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旅游責任險征求意見 旅行社過失意外傷亡賠20萬
2009-05-18 09:21:53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胡玥
東北網5月18日訊 記者近日從黑龍江省保險監督部門了解到,新版《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草案)開始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為本月22日。《辦法》規定,境內旅行社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並提出,因旅行社過失每人人身傷亡責任限額不得低於20萬元人民幣,並要求意外發生後,旅行社要為游客先行墊付醫療救治費用。
據介紹,旅行社責任保險是為旅行社與保險公司訂立的保險合約,該保險承擔旅行社在組織旅游活動中,依法對旅游者和受旅行社委派人員的人身傷亡承擔賠償責任。新《辦法》共制定了34條規定,包括投保、賠償、監督檢查、罰則等主要內容,其中提高了人身傷亡的賠償額度,要求每人傷亡責任限額不得低於20萬元人民幣。業內人士介紹,該保險被稱為旅游業的『交強險』,能夠保障因旅行社疏忽或過失發生意外事故後,旅途中的游客和服務人員能得到賠償。記者注意到,比較舊版的管理辦法,新《辦法》中提出『先行墊付』搶救費的要求,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被保險旅行社通知後,經核對應當在保險責任限額內及時向醫療機構墊付』。新《辦法》同時強調,未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且逾期不改的旅行社將被吊銷業務經營許可證。
業內人士同時提醒,旅行社投保責任保險後,並不能完全保障旅客的保險責任。如果不是旅行社過失造成的傷亡和財產損失,旅行社並不承擔賠償責任。游客在出行前最好投保一份人身意外保險產品,完善自身的保險保障。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