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9日訊 記者從哈市市政府下發的『關於做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若乾意見的通知』中獲悉,今年起,哈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增招人員時,要將不低於三分之一的崗位留給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同時規定,畢業6個月以上、尚未就業的哈市高校畢業生可辦理失業登記。
按照意見規定,高校畢業生到哈市一類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就業的,可高定一個級別工資檔次或一級薪級工資;高校畢業生到哈市農村鄉鎮基層就業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並可免試外語和計算機。自願到基層、艱苦邊遠地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工作滿1年即可分別直接申報中級、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哈市各農村鄉鎮使用周轉編制招考工作人員時,主要招錄在『村村大學生行動計劃』和『三支一扶計劃』中服務2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到哈市農村鄉鎮基層就業的,戶口可保留在市區或遷往就業地區,各級政府所屬人纔服務機構提供免費人事代理服務;高校畢業生到哈市農村鄉鎮基層就業,工作滿3年以上的,流動到市內其他單位不受戶籍限制,有關部門給予辦理相關手續;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期限滿5年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同時,針對基層就業畢業生,哈市將推出實施機關、事業單位招用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計劃,從2009年起,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增招人員時拿出不低於三分之一的崗位,招用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鄉鎮機關補充人員時,拿出一定職位專門選聘在村任職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此外,為了做好高校畢業生失業登記管理工作,哈市規定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對轄區高校畢業生進行調查登記,及時為畢業6個月以上、有就業願望、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辦理失業登記手續,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屬於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應在《就業失業登記證》上予以注明,高校畢業生憑《就業失業登記證》享受相應就業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