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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新建住宅交付使用新規施行 照明合格方可入住
2009-05-20 08:18:51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張偉 王履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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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20日訊 記者從市房產住宅局相關部門獲悉,《哈爾濱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試行辦法》現已修訂完畢,將於20日起正式施行。考慮到業主夜間出行的便利和安全,新《辦法》將『照明等配套設施建設符合設計要求,並經驗收合格』等內容,增加為交付使用標准之一。

  據悉,哈爾濱市於2006年3月頒布實施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試行辦法》,要求新建住宅須在規劃、工程質量、項目手冊、環保、水電氣等15項『硬指標』上達標並通過專家評審後方可交付使用。《試行辦法》頒布實施以來,全市已有179個項目、1079萬平方米住宅小區通過了社會評審,從根本上解決了部分新建住宅小區使用功能不全、環境功能建設相對滯後等問題。

  針對試行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市房產住宅相關部門對《試行辦法》進行了修訂。據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修訂主要從三方面對原標准進行了調整:一是考慮到業主夜間出行的便利和安全,增加『照明等配套設施建設符合設計要求,並經驗收合格』的內容,為交付使用標准之一;二是要求『因季節原因不能與主體工程同時交付使用的,應當完成臨時通行道路、臨時照明等設施的建設』;三是由於『拆遷安置已落實』與新建住宅交付使用沒有必然聯系,新《辦法》刪掉了《試行辦法》中的這一標准。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