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2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工商局昨天組織召開的學習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全市部分食品經銷企業負責人座談會上獲悉,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證食品經營追蹤溯源,哈爾濱市將從6月1日起實施食品銷售信譽卡制度。按照這一制度,食品經營者銷售食品時,必須向消費者提供信譽卡,並填寫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購買時間和實行『退貨、更換』的期限。
根據哈爾濱市工商部門制定的食品銷售信譽卡制度,食品經營者須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對所銷售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標准的,自覺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消費者索要信譽卡的,經營者必須出具。同時,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食品經營者必須向消費者講明,不得誤導消費。應當在信譽卡上注明『即將到保質期』,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沃爾瑪、家樂福等已經使用電子票據的大型超市可暫不使用信譽卡,現未使用電子票據的食品經營者屆時將一律實行信譽卡制。
另據了解,從6月16日起哈爾濱市還將全面推行食品經營『進銷貨票證通』制度,全市范圍內的商場、超市、小食雜店等所有食品銷售企業(戶)(已經有統一規范的索證索票備案和進銷貨臺賬的大型連鎖超市除外)在進貨時須向批發企業(戶)索取統一的供貨憑證,並作為進貨臺賬和索證索票依據,由企業(戶)統一保管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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