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8日訊(記者 強銳)高考後全省統一印發的《2009年黑龍江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簡稱《招生計劃》,6月10日左右下發),是今年全國各類高校在我省分批次、分專業招生計劃,各招生院校都須據此招生錄取。
《招生計劃》中所列各批次省內外招生院校都是經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所列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數也是經教育部核准後分送到我省的,《招生計劃》之外未經批准的院校一律不得在我省招生。
《招生計劃》中,各批次各院校各專業招生計劃的下面均『注』有收費標准及有關說明,同時還附有『考生必讀』、『前2年各招生院校錄取分數線』、『體檢標准』等內容,考生及家長在填報志願時均應認真閱讀,綜合參考。
各批次招生院校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將在每批次錄取結束時通過『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對外公布。
招生章程自2002年開始實行,具有很強的法律規范性,對考生和高校都具有較好的保護和約束作用。是招生院校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所有招生院校都須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並已通過本校及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gaokao.chsi.cn/)等對外公布。考生在填報志願院校前,須登陸相關網站查閱其招生章程,做到心中有數,以免影響錄取。尤其對其中的『錄取規則』應予認真閱讀理解。
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等學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校或獨立學院、高專或高職學校等),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經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准,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它須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