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哈市將啟動實施多項居民醫保普惠政策,擴大城鎮居民醫保覆蓋范圍,大幅度提高醫療保險待遇。
這幾項居民醫保普惠政策為:
今年新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自繳費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住院分娩的育齡婦女,給予300元醫療費定額補貼。
2009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調整到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即6萬元(7月1日起實施)。
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50%。對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到鄉鎮衛生機構住院就醫,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0%(7月1日起實施)。
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自付40%的乙類藥品降低到30%;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自付30%的乙類藥品降低到20%,個人自付40%、50%的乙類藥品降低到30%,與城鎮職工支付標准一致(7月1日起實施)。
參保人員連續繳費的,自第三年起,按照當年籌資金額10%的標准給予門診醫療費補貼;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礎上,每年提高一個百分點(9月1日起實施)。
將已實現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疇;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外來人口和在哈無戶籍常住人口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按規定繳納應由個人承擔的醫療保險費。
為欠費停保企業職工接續醫療保險關系。完全無繳費能力的欠費停保企業,其職工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低保對象及重癥患者將實行免費參保,個人不繳費,所需費用由各級政府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