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日訊 記者從5月31日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哈爾濱自6月1日起將陸續實施八項居民醫保普惠政策。
一是城鎮居民可於6月1日後隨時參加醫保。今年新參加城鎮居民醫保人員,自繳費次月起可享受醫保待遇。
二是對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住院分娩的育齡婦女,給予300元醫療費定額補貼。
三是7月1日起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調整到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即6萬元。
四是7月1日起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50%。對於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員到鄉鎮衛生機構住院就醫,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0%。
五是7月1日起將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個人自付30%的乙類藥品降低到20%,個人自付40%、50%的乙類藥品降低到30%,與城鎮職工支付標准一致。
六是9月1日起參保人員連續繳費的,自第三年起,按照當年籌資金額的10%的標准給予門診醫療費補貼;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礎上,每年提高一個百分點。
七是將已實現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保范疇;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外來人口和在哈無戶籍常住人口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保,並按規定繳納應由個人承擔的醫療保險費。
八是為欠費停保企業職工接續醫療保險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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