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4日訊 (王英傑 記者趙海) 4日,在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根據公安部授權,黑龍江省公安廳將韓國籍犯罪嫌疑人權某移交給韓國警方。權某因在韓國境內涉嫌多起詐騙犯罪被韓國警方通緝,其詐騙總金額為8億多韓元(約合400萬元人民幣)。
2009年4月7日,牡丹江市公安機關接到報案稱,其親屬金某在牡丹江市被韓國公民權某綁架。牡丹江市公安局在對權某涉嫌綁架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後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不予立案。在調查中發現,權某所持的護照已過期失效,同時,經韓國駐沈陽總領事館與韓國警方核實確認,權某系韓國警方通緝的逃犯。鑒於權某所持護照已經過期失效,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構成非法居留,牡丹江市公安機關對權某采取了拘留審查措施。
黑龍江省公安廳國際合作處將上述情況上報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後,公安部批復由省公安廳向韓國警方移交權某,並由省公安廳代表公安部與韓國警方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移交逃犯備忘錄》。韓國警察廳授權韓國駐沈陽總領事館警務聯絡官南相敦領事全權負責與中國警方交接逃犯工作。此後,省公安廳國際合作處按照公安部授權和廳領導的批示及部署,就移交權某的時間、地點、方式等問題多次與韓國駐沈陽總領事館警務聯絡官南相敦領事進行協商,並商定於6月4日在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進行移交工作。
按照雙方商定,6月4日14時,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駐黑龍江聯絡處副主任、黑龍江省公安廳國際合作處處長劉揚代表公安部與韓國駐沈陽總領事館警務聯絡官南相敦領事在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移交逃犯備忘錄》。隨後,在OZ 340航班艙口,中國警方向韓國警方移交了韓籍犯罪嫌疑人權某。至此,詐騙犯罪嫌疑人權某結束了其長達5年之久的外逃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