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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試點先行,推行民主治村的新型模式
按照『先行試點,逐步鋪開』的總體思路,佳木斯市制定了《關於開展新型民主治村模式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每個縣(市、區)選擇一個鄉(鎮)進行試點,在全市98個村開展試點工作。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關於開展民主治村模式工作的實施意見》,組織召開了全市民主治村推進會議,明確了民主治村工作的三年目標。各縣(市、區)、鄉(鎮)黨組織結合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實際,層層召開動員會,成立領導機構,制定民主治村工作方案,明確了任務和措施。村級黨組織分別召開黨員、村民代表會議,學習貫徹上級有關文件,按照『好村全面推,中等村盡量推,差村整頓推』的原則,選舉村民代表,組建村代會,進一步完善議事規則和程序,積極開展民主議事活動。目前,全市共有513個村推行了新型民主治村模式,佔全市行政村總數的53.6%。
堅持因村制宜,優化民主治村的組織體系各級黨組織堅持因村制宜,按照每5-30戶產生一名代表的比例,采取以街道、村民小組、新型經濟組織、家族為單位以及村民自願組合等多種形式推選村代表。在村民代表的結構比例上,適當提高了黨員代表、致富帶頭人代表的比例,真正把能夠堅持原則,公道正派,群眾威望高,有一定議事能力和落實決策能力的黨員、群眾推選到村民代表崗位上來。在推薦和選舉村代會主席過程中,各級黨組織發揮思想政治優勢,統一村民代表的思想,組織村民代表推薦好村代會主席候選人,努力把村黨組織書記推選到村代會領導崗位上,實現黨組織對村代會的有效領導。由村代會主席提名、村民代表民主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村務監督小組,為村代會正常開展議事、決策、監督工作奠定了組織基礎。通過村黨組織書記競選村代會主席,黨員競選村民代表,支委會提出議題,把黨組織的主張變為村民自治組織和農民群眾的自覺行動,實現了黨的領導意圖與民意的有機結合和統一,強化了村黨組織在處理村務中的領導核心地位。目前,全市村黨組織書記被推選為村代會主席的為100%,村民代表中黨員的比例達到38%以上,98%以上的議題都是由支委會或黨員大會討論提出的。
堅持制度規范,完善民主治村的運行機制為保證村代會的規范化運行,各級黨組織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級組織工作規則》、《村代會議事規則》以及村民代表、村代會主席選舉、『兩委』聯席會議、重大決策論證諮詢和黨務、村務、財務公開等配套制度,為推進新型民主治村模式向縱深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各鄉(鎮)、村黨組織按照『議前充分協商、議中集體討論、議後透明公開』的原則,對村級議事程序進行了規范和完善。村代會議事前,由村黨組織書記組織召開支委會,經過研究後提出議題,並在廣泛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的基礎上,進行反復協商,統一多數代表思想,使決策集思廣益,有民意基礎,能夠順利通過;村代會上,村民代表踴躍發言,對議題進行充分討論,提出修改建議,達成一致意見後,舉手或投票表決,形成村代會決議。決議形成後,通過廣播、公開欄等方式及時向村民公開決議內容後,交村委會具體落實,從而切實加強了群眾對村級事務的有效監督。樺南縣金缸村按照林權制度改革的要求,提出了村集體林地對外轉讓議題,在村代會討論時,村民代表認為目前林地尚未成材,經過反復算成本效益帳,認為現在林改村裡吃虧、村民效益甚微,否決了議題,村代會尊重村民代表意見,延期林權改革,村集體年可增加收入13萬元。推行新型民主治村模式以來,村『兩委』關系明顯改善,『一事一議』難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全市110個多年未議成事的村,議成了修路、修自來水等124件利民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