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7日訊 少年與毒品聯系到一起,便是一個讓人揪心的字眼。2008年東安區人民法院辦理的一起少年非法持有毒品案,再一次向人們敲響了少年毒品犯罪的警鍾。
少年叫張小龍,案發時只有17歲,因非法藏有、販賣毒品,被判有期徒刑3年。
張小龍出生在一個普通的家庭,10歲時,父母分手。後來,張小龍便隨著父親一起生活。
在張小龍的記憶裡,父親每天只是忙於生計,很少關心他的學習和生活。張小龍上到初二時便輟學了,每天除了泡在網吧裡,便是在社會上游蕩。然而對於這一切,張小龍的父親並不知道。
有一天,張小龍在網吧認識了毒販吳雷,他看中張小龍人機靈懂事,多次幫張小龍付上網費和餐費,缺少他人關心的張小龍很快與吳雷成為了好朋友。
在吳雷那裡,張小龍第一次聽說了『溜冰』。打這以後,張小龍的人生道路徹底改變了。
漸漸地,張小龍染上了毒癮。2007年6月下旬,張小龍認識了哈爾濱一個叫郭雙的朋友。張小龍經郭雙介紹,向朋友借錢,在一個新疆人手中購買了20克海洛因,並帶回家中偷偷地存放起來。
此時,張小龍並不知道,非法持有20克海洛因已經觸犯法律。接下來的日子裡,張小龍找來經常在一起吸毒的朋友,在其家中吸食掉0.5克毒品,並賣掉了10克。剩餘9.5克被張小龍藏在家中衛生間的天棚內。
一個月後,當地公安機關在清查外來人口時,在張小龍的住處搜出海洛因,將其抓獲。
由於張小龍非法持有、販賣毒品,經東安區人民法院審理,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聽到此判決後,張小龍的父親呆住了,他怎麼也沒想到,因自己平時過少的關愛,孩子竟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