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2008年版)》規定的111項測評內容、292項考核指標,市文明辦對全市90餘個委辦局和8個區進行了歷時3個月的摸底調查,結合近兩年對全市市民文明素質狀況3次測評結果,以及去年中央文明辦對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進行文明指數測評調查情況,分析了哈爾濱市創建文明城市的基礎、存在的問題與差距,並提出了應對之策。本報對此進行專題報道,以期對全市創建工作提供指導和借鑒。
優勢
三分之二指標達到國家標准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和發展,哈爾濱的自然環境、人文環境不斷提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斷提高,連續兩屆榮獲了『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稱號。據調查評估,目前已有三分之二的創建指標達到了國家規定的考核標准,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已具備一定基礎。
1市民素質不斷提昇
96.9%市民參加公益活動
在文明城市創建過程中,湧現出一大批和諧之星、道德模范、感動人物,全市有見義勇為先進分子596人、注冊志願者13萬人。據調查,市民參加過公益活動的比例達到96.9%,認為市民不文明行為有所改善的比例達84.6%。
2城市環境不斷改觀
空氣環境優良天數308天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城市路網、水系改造、大型公共建築、供水供熱供氣管網、園林綠化、生態環境建設,城市規劃布局更加科學合理,建築品位不斷提高。哈爾濱市已建立『數字城管』模式,推進『乾淨有序文明城市』建設,加大了城市管理和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城市空氣環境優良天數達到308天。特別是借助舉辦大冬會的契機,城鄉面貌發生了深刻變化。
3社會風氣不斷好轉
人際關系『和諧』達89.7%
廣泛宣傳普及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弘揚了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哈爾濱精神,推進了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紮實推進了『平安哈爾濱』建設,促進了和諧風尚的形成。據調查,市民認為社會人際關系『和諧』或『比較和諧』的達89.7%;對於各級政府及街道工作的服務態度、辦事效率、聯系群眾的滿意率分別達96.4%、92.7%、90.2%;對城市治安狀況的滿意度達到85.26%,哈爾濱市在首屆中國最安全城市排行榜中位居第15位。
4文化軟實力不斷提高
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3.03%
文化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推動了歷史文化名城和音樂之城建設,培育了『哈夏』和『冰雪節』兩個特色文化品牌,推出了大型風情秀『COOL哈爾濱』常態性文化旅游演出節目,推進了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維修新建了65個特色文化展館,闢建了33個社區圖書分館,完成一批區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村綜合文化室的配套建設。形成了一批特色文化支柱產業,文化產業實力和活力不斷增強,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達到3.03%,2007、2008年人均GDP分別跨入3000美元、4000美元大關,人民生活質量較大提高,兩年居民恩格爾系數平均值為34.8%。
城市競爭力顯著增強
『最佳創意城市』國內排名第3
城市特色不斷顯現,『冰城夏都』、『濱水麗都』、『魅力之都』的城市形象日漸形成。在國內首次舉辦的中國城市形象媒體監測分析活動中榮獲『最佳創意城市』稱號,排名第3位。在中國城市整體競爭力排行榜中2008年位居第22位,比2007年躍昇5位,躋身城市誠信排行榜第27位、城市投資環境排行榜居第24位、城市成長競爭力排行榜居第21位,位列『到達人氣最旺十大城市』第6位,躋身『十大節慶城市』,位居中國最美麗城市第20位、全國十佳避暑旅游城市第3位。並先後榮獲了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城市、全國雙擁模范城『六連冠』、全國十佳衛生城市、中國十大品牌城市、中國十佳宜游城市等榮譽稱號。
【調查分析】
近年來,哈爾濱市兩次被評為『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據2007年和2008年哈爾濱市城區市民文明素質測評,分別有92.6%和98.8%的市民對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持積極擁護與支持態度,有95.8%市民對哈爾濱市未來五年發展比較有信心。
哈爾濱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有了較為紮實的基礎和條件。
差距
近三分之一項目需整改提檔
按照《測評體系》要求,盡管哈爾濱市創建工作具有良好基礎,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與差距。據估算,仍有近三分之一的項目需要整改提檔,特別是一些硬件建設的差距還比較大。
基礎設施亟待投入
近年來,哈爾濱市不斷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城市基礎設施逐步完善,但和全國同類城市相比,基礎設施建設歷史欠賬較多,尚不能充分滿足人民群眾物質生活需要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城市道路哈爾濱市市管主乾路坑槽、碎裂、翻漿、擁包、塌陷等問題較多。目前車行道完好率為90%,距合格率相差5個百分點;人行道完好率85%,距合格率相差6個百分點。主乾路完好水平處於15個副省級城市末位,二三類街路、背街小巷和城市邊緣道路存在的問題較為突出。
市政設施窨井下沈、缺損等問題比較突出,無障礙設施、公用電話、郵箱、報欄、座椅等公共設施人為弄髒、損壞現象時有發生,二三類街路垃圾箱缺失1萬餘個,城市邊緣存在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等問題。
交通設施道路標識、路口燈、斑馬線、隔離柵欄等設施不夠完善,2007—2008兩年交通事故死亡率平均數為9.45人/萬車,超過8人/萬車的標准。
生態環境盡管近幾年哈爾濱市生態環境保護力度不斷加大,但由於特殊的地理位置、氣候條件、產業結構和燃料結構,對改善大氣環境質量造成不利影響,特別是春季沙塵暴、冬季大氣污染等問題,短期內得到明顯改善難度較大。
城市綠化哈爾濱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綠地率、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分別為33.01%、29.18%、12㎡,處於二檔水平。
環保淨化哈爾濱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僅為52%,距一檔標准相差33%,距三檔標准差18%;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僅為47.4%,距一檔標准相差22.6%,距三檔標准差12.6%;2008年哈爾濱市城市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僅為50%,阿什河為劣V類,距一檔標准相差50%,距三檔標准仍差40%。此外,哈爾濱市環境保護投資指數、空氣污染指數、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率等都處於二檔狀態。
市民素質市民素質的提高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哈爾濱市市民的文明素質不斷提高,尤其是在公共交往和公共參與方面表現較好,但在公共文明習慣養成方面,距離全國文明城市建設的要求還有差距。一些市民的公共場所道德、環境保護意識和衛生意識淡泊,沒有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公共行為方面所表現的一些陋習仍沒有得到有效根治。
【十大陋習】
從調查結果看,目前在市民中突出存在著隨地吐痰、機動車爭道搶行、損壞公物踐踏草坪、隨地便溺、亂扔亂倒雜物垃圾、行人亂穿馬路、亂貼亂畫、勸酒嗜酒、公共場所大聲喧嘩、言行粗俗不拘小節等十大陋習。
公共秩序亟待規范
多年來,哈爾濱市在城市秩序和環境衛生整治建設方面,一些長效管理機制或不完善,或未真正落實。特別是農民工和流動人口的急劇增長,加大了文明城市建設的難度。
?笙交通秩序機動車亂停亂放、亂鳴喇叭、不遵章行駛、違規停車,公路客運車輛爭搶客源,行人亂穿馬路、闖紅燈等現象得不到有效遏止。
?笙公共秩序主要街路和重點區域非法經營、私搭濫建、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設廣告牌匾、盯人拉客、散發小廣告等現象時有發生。居民庭院、樓道私自佔用、堵塞,存在安全隱患。一些餐飲單位未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影響市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按照《測評體系》標准,哈爾濱市公共秩序處於二檔和三檔狀態。在2008年中央文明辦委托國家城調隊對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進行文明指數測評調查中,哈爾濱市總分81.65位居第9位,在失去的18.35分中,公共秩序佔11.71分,單項排名第13位。
文化設施亟待完善
市級、區級、街道文化場館整體上未完全達標,人均體育場地面積僅為0.35平方米,距離國家1.08平方米的標准還有較大差距。哈爾濱市群眾藝術館(文化館)屬於三級館,距達到一級館的標准還有差距;市博物館及音樂廳規模小、功能差,且建築設備陳舊落後,國有美術館還尚屬空白。各區文化館、檔案館,街道多功能文化活動室內場所,距離國家有關標准有較大差距。
經濟總量有待提高
2007-2008年哈爾濱市市區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平均值為40210元/人,在15個副省級城市中處於中下游水平,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4588.6元,在15個副省級城市中居末位。
此外,在維護進城務工人員權益保障,維護男女權益平等,淨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推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促進教育均衡健康發展,建立行政決策責任制和決策過錯責任追究制,加大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建設,擴大文明行業創建覆蓋面,提高市民對反腐倡廉工作和行風建設的滿意度,有效控制社會丑惡現象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差距。
對策
五項措施集中整改突出問題
距離2011年全國文明城市評比表彰不滿3年時間,時間非常緊迫。在鞏固已有創建成果的同時,必須緊緊抓住薄弱環節,集中精力整改突出問題。
對策一強化意識
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事關城市長遠發展、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上形成共識,強化全社會的責任意識、發展意識,以創新思路和紮實有效的措施落實各項工作。
對策二實力保障
創建文明城市不僅需要軟實力的支橕,更需要硬實力的保障,必須統籌推進,確保全面協調發展。一方面,要抓好經濟實力這個城市發展的第一實力;另一方面,壯大文化軟實力,抓好文化軟實力這個城市的核心競爭力。
對策三優化環境
優美的環境和優良的秩序是城市文明程度最直觀的體現,加強城市建設與管理是創建文明城市最緊迫的問題。要圍繞城市地鐵項目、城市內循環道路橋梁、集中供熱工程、磨盤山引水工程、城市棚戶區改造、高品質生態社區等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加快城區改造步伐,從整體上提高城市品位和現代化文明程度。
對策四提昇素質
不斷提昇市民整體文明素質。城市的文明程度從根本上說取決於廣大市民的素質,而提高人的素質既是一項基礎性、長期性的戰略任務,又是一項全面系統的社會綜合性工程。
對策五社會監督
要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通過開展網上討論、公布電話熱線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防止工作忽冷忽熱,促進創建工作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