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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一居民好心勸架被摔傷 打架雙方共賠償3萬餘元
2009-07-07 11:20:29 來源:東北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王玉臣 時維 王驚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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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7日訊 去活動室休閑時兩人因瑣事廝打起來,沒想到勸架的一方受了傷。近日,法院一審判決二人賠償了傷者張某3萬餘元。

     2008年11月2日,王某與李某在老年活動室因瑣事發生口角並廝打在一起,張某聞訊後,上前拉架。兩人廝打時,王某用手阻擋還擊李某。這時,上前去拽王某胳膊的張某被甩倒在地,摔落在臺階上。張某被送往醫院後,被醫生診斷為『右股骨粗隆間粉碎骨折』,經法醫鑒定為九級傷殘。事後,王某、李某因毆斗,分別被公安機關給予行政罰款300元和100元的行政處罰。而張某因與王某和李某協商賠償事宜未果,將二人訴至法院。

     愛民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時認為,張某在勸阻王某、李某廝打時受傷,雖然王、李二人在主觀上不是故意的,但在客觀上,卻直接導致了張某受傷,因此兩人構成共同侵權,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張某是在王某還擊李某時被甩倒受傷,所以王某是一種直接的致害行為,應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李某在看到張某上前拉架時,明知毆斗對張某有潛在危險,卻沒有及時停止,而繼續與王某毆斗,應當承擔次要賠償責任。最後,法庭一審判決王某賠償張某2萬餘元,李某賠償張某1萬餘元。

 

責任編輯: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