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0日訊 從一組數據可見哈爾濱市『犬患』的程度。據哈爾濱市防疫部門統計:2006年,哈爾濱市被犬咬傷的有2.1萬人;2007年被咬傷的為3.01萬人,2008年達3.2萬人。今年1至5月,被咬傷的人數就已達1.32萬人。3年半時間,共有9.65萬人被犬所傷,日均達88人。
近年來,養犬問題在市民中的爭議從未中斷。據市民反映,許多居民小區住宅樓的電梯人犬混乘,一些公共樓道內搭起『犬捨』,危及居民安全;養犬居民攜犬出戶不拴鏈,犬亂跑、咬架、吼叫、追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混亂,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犬隨地便溺、踐踏草坪、污染樓道,造成公共環境髒亂差;由養犬引發的居民糾紛影響了鄰裡和諧;特別是犬傷人及人畜共患疾病時有發生,直接危害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每天下班一踏進人和街75號5單元的樓道,小王就得屏息靜氣,躡手躡腳地『貼邊』上樓。只有躲過了二樓樓道口拴著的大狼狗,她這一宿纔能睡個安穩覺。這條大狼狗,已經嚇得她病了兩次。
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有些人已經將愛犬從『朋友』上昇至『家人』、『鄰居』的高度。隨著這個新『家人』、新『鄰居』的登堂入室,『犬患』在我們這個城市日漸成為公害,據有關部門統計,哈爾濱市每年有兩三萬人被犬咬傷。許多被犬咬傷、不堪犬擾的市民質疑:『犬患』為何難加『緊箍咒』?
哈爾濱市特點不適合大量養犬
其實,目前哈爾濱市城市居民的居住特點尚不適合大量養犬。據哈工大土木工程學院建築結構專家介紹,哈爾濱市城市居民多居住在公共樓宇,屬於集中性居住,與適宜養犬的城市有很大差別。
在公共樓宇中,個人養犬無意間就會乾擾他人生活、影響公共衛生、公共秩序及他人人身安全。據專家介紹,適宜養犬的民居,應該是獨門居住有自己的庭院,一般不影響他人和鄰居,而且有嚴格的管理規定。此外,哈爾濱市城市社區的基本自治水平尚未達到能勝任養犬管理的水平,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等群眾自治組織尚處在不健全、不規范階段,小區內『犬患』基本處於無人管理狀態。
專家建議加大違規處罰力度
哈爾濱市目前施行的《哈爾濱市限制養犬規定》制定於1996年,《規定》中明確,經批准養犬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不得攜犬進入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和公共場所;不得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電梯;小型觀賞犬出戶時間為19時至次日6時;攜小型觀賞犬出戶時,必須掛犬牌、束犬鏈,並由成年人牽領;特種犬應當實行拴養或圈養;犬在戶外排泄的糞便,攜犬人應當立即清除;養犬不得侵擾他人的正常生活。
由於制定於13年前,雖然有了這個《規定》,但《規定》對於違反『犬患』的行為一般都『從輕處罰』。如『攜犬出戶違反規定、養犬侵擾他人的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據了解,幾乎所有養犬居民都有不同程度的違反《哈爾濱市限制養犬規定》行為,而受到懲罰的卻很少,對不文明的養犬人根本構不成約束。因此,一些市民形容這是個沒有『緊箍咒』的《規定》。
市社科聯有關專家建議,必須依法限制城市養犬總量。要采取有力措施堅決取締無證養犬,並嚴格限制每戶養犬數量。同時,嚴格加大違規懲罰力度,並盡快臺出有效可行的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