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7日訊 (記者 朱丹鈺) 記者17日從哈爾濱市招考辦獲悉,2009年哈爾濱中考各級各類學校錄取辦法出臺,省重點高中配額生總成績低於招生學校統招分數線20分以下將不予錄取,市重點高中配額生總成績低於招生學校統招分數線30分以下將不予錄取。
省重點高中配額生的錄取以各初中學校為單位,按考生配額志願、學校的配額指標、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體育成績、政策性加分三項之和),由高到低錄取。省重點高中配額生一次配額後剩餘名額在學校所在區內未被錄取的考生中按配額志願、考生總成績擇優實行二次配額。市重點高中配額生不實行二次配額。
省重點高中配額生總成績低於招生學校統招分數線20分以下將不予錄取。市重點高中配額生總成績低於招生學校統招分數線30分以下將不予錄取。配額生錄取堅持取多不取少的原則,即在招生計劃位置出現相同分數時實行均予錄取的辦法。
第二、第四批次民辦公助校的錄取由哈爾濱市招考辦按計劃總數的120%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按各校招生計劃、考生志願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批次和第四批次錄取時,報考同一所民辦公助校,第二志願考生須比第一志願考生高5分方可被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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