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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銷售理財產品為由 一儲蓄所主任詐騙親屬200餘萬
2009-07-18 09:26:4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王濱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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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18日訊 今年31歲孫某,原是某銀行哈爾濱某儲蓄所主任。2005年3月至2008年7月,孫某在任職期間,借銀行銷售『穩得利』理財產品之機,以購買該理財產品有高額利息且不扣稅等為誘餌,誘騙親屬、熟人購買,先後騙取人民幣230萬元,受害者數涉及15人。近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孫某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0萬元。

  舉報——儲蓄所主任挪用公款

  2008年9月13日,哈市道裡區人民檢察院接到轄區內某銀行報案,稱該支行儲蓄所主任孫某涉嫌挪用公款。經偵查,道裡區人民檢察院於2008年9月14日在長春市綠園區孫某女友家中將其抓獲。道裡區人民檢察院初審,孫某供認其借銀行銷售『穩得利』理財產品之機,向客戶許以高額回報,用戶交錢後,孫某將客戶的現金取走用於個人消費。因該案不歸檢察機關管轄,道裡區人民檢察院遂將該案移送哈爾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處理。經哈爾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審訊,孫某對詐騙李某等15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孫某大學畢業後就進入銀行工作,憑借較強的工作能力很快晉昇為哈市一家儲蓄所的副主任。當時銀行正在銷售各種理財產品,並給每名員工制定了銷售任務。事業心極強的孫某為了業績,開始動用各種關系竭力推銷理財產品。看到每天都有很多現金經自己的手進賬,孫某想,如果能把其中一部分錢揣入自己腰包就好了。於是,孫某開始了『中飽私囊』的詐騙經歷。

  誘餌『年利率7%一年還本息』

  2007年7月,孫某向同學李某介紹說,他們銀行有一種理財產品叫『穩得利』,利息7%,而且還不扣稅,問她買不買。李某當即答應購買。而當時『穩得利』產品的實際利息是3%到4%之間,不超過5%。幾天後李某帶著7萬元來到孫某所在儲蓄所,讓孫某為其購買『穩得利』產品。孫某告訴她:『穩得利』產品一份是10萬元,7萬元不夠一份,要想買7萬元得背著其他櫃員,等晚上下班了,自己方便偷著辦。李某信以為真,把存有7萬元的銀行存折和密碼及一個身份證全都交給了老同學。

  李某離開銀行後,孫某立即把存折裡的7萬元取了出來,然後自己制作了一份假的『穩得利』理財產品交易申請書(協議書),又用李某留下的身份證開了一個空的儲蓄卡。過了一個星期,孫某把假的申請書(協議書)及空卡送到李某單位,告訴她已經辦理完了,一年後銀行將本金和利息全部存到這張空卡裡。

  2007年8月,李某家還有一部分閑錢,決定再買點理財產品,於是再次找到孫某,讓其再幫著買10萬元的『穩得利』產品。看見主動有人送錢上門,孫某熱情接待,又用同樣的手段將10萬元現金據為己有。直到孫某被捕後,李某纔知道自己的血汗錢根本沒在銀行購買過理財產品,全被老同學揮霍了。

  殺熟親人同學都不放過

  據孫某的前妻徐某介紹,2007年4月中旬,孫某下班回家後愁眉不展,妻子詢問後得知,孫某所在的銀行有理財產品的發售任務,這個月可能完不成任務了。妻子聽說後,立即表示問問自家親屬有誰可以購買。第二天,徐某的媽媽為了幫女婿完成任務,決定拿出自家多年積攢的12萬元錢購買理財產品。孫某知道後非常高興,立即到岳母家,拿走12萬元現金。幾天後,孫某給其送去一張銀行卡和一張購買理財產品的單子,老人沒有產生任何懷疑,就把單據收了起來,等待一年後穩收本息。

  2008年1月15日,徐某和孫某因感情不和,辦理了離婚手續。雖然兩人不再是夫妻,但徐某仍然把前夫當作親人一樣信任。2008年7月20號,手中有些餘錢的徐某想投資,便想到了在銀行工作的前夫,於是打電話給孫某諮詢。看到有人主動要送錢上門,孫某立刻騙其說,目前還有一年期的『穩得利』,利息高達9%,非常劃算。聽到有如此高的利息,徐某和母親商量後,決定一次性買40萬元的。於是,她按照孫某的吩咐,往信用卡裡存了40萬元,又將信用卡連同密碼給了前夫。孫某用同樣的手段,把自己偽造的假協議書和單據交給徐某,蒙騙過關。可讓徐某萬萬沒想到的是,這40萬連同母親的20萬元最後都打了水漂。

  手段假協議蓋上真公章

  為了詐騙錢財,孫某可是煞費苦心,精心設計了一套完美的詐騙方案。

  案發後,孫某交代,為了騙取客戶的信任,每次他都把客戶騙到自己所在的儲蓄所內『交易』。他按照銀行正規的申請購買理財產品的協議書,事先制作了幾本用電腦合成的假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給客戶,一份自己留下,記錄該筆『業務』何時到期,方便計算到期時的利息,必要時可用下筆業務騙來的錢補上,謊稱是銀行還本付息。

  孫某說,雖然協議書是假的,但上面蓋的銀行業務公章都是真的,有的是臨時蓋的,有的是事先蓋好的。但問及為什麼可以輕松蓋上銀行的公章,孫某坦言,公章開始由我保管,隨時用隨時蓋,特別方便。後來儲蓄所內有了營業經理,公章全由他保管,我要用時就以工作需要為由去他那蓋,業務經理沒有產生過任何懷疑,並不知道我蓋公章的真正用途。2008年2月,孫某為了『使用』方便,一次蓋了一本假協議書。

  贓款討好女友吃喝玩樂

  法庭上,孫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追繳其詐騙所得贓款時,孫某說,除了購買5萬元的基金和借給朋友2萬元外,大部分騙來的錢都花在女友身上了。每次騙完錢,他都領著女友出去吃喝玩樂,大肆揮霍。

  據警方調查,被告人孫某共騙取人民幣230.8萬元,除將其中2.9萬元用於支付被害人利息外,餘款都被其據為己有。案發後,公安機關共追繳轎車、滑雪用具等物品折合人民幣25萬餘元及現金12萬元。經核算,給銀行造成預期本金損失193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孫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取『虛構「穩得利」理財產品有高額利息回報,偽造理財產品交易協議書,編造謊言騙取銀行卡、存折及密碼』等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定被告人孫某犯詐騙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