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房地產市場的良好秩序,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避免因購買『小產權房』或審批手續不全的商品房而蒙受不必要的損失,現就提示城鎮居民防范購房風險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7]71號)等規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佔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
城鎮居民如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不能取得合法產權,並屬於依法查處的對象,同時將面臨巨大的政策法律風險及經濟損失。
二、城鎮居民要注意防范因購買非本單位建設的單位自建職工住房所產生的法律風險,避免由此產生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三、城鎮居民應當購買已依法取得預(銷)售許可證的商品房屋,避免因購買未取得預(銷)售許可證的商品房屋而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四、城鎮居民在購房前可登錄哈爾濱網上房地產網(網址:www.hrbhouse365.com.cn)查詢擬購商品房屋所屬項目預(銷)售許可審批等登記信息,以免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哈爾濱市維護開發建設市場良好秩序辦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責任編輯:隋洪波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