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生活報報道,近日,生活報聯合哈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啟動了『夏日安靜行動』,市民紛紛通過電話投訴噪音擾民行為。哈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及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針對商業噪音、施工噪音、公共場地音響器材噪音及露天加工作業噪音等四種噪音源進行檢查,根據相應規定分別處以了罰款。
噪音源一:工地半夜施工
28日下午,記者接到道裡區居民李某打來的投訴電話,稱新陽路上施工工地夜間噪音擾民。當日22時許,記者來到施工現場,看到工人們仍在緊張作業,樓頂立著『鑫庭基地產』的橫匾。
道裡區城管行政執法局的執法人員來到現場檢查發現,該工地無夜間施工許可證,責令其停工。
解讀:可罰1000至10000元
哈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表示,施工噪音是基建工地在夜間施工中產生的機器轟鳴聲。按照《哈爾濱市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規定,22時至次日6時,因建築施工噪聲乾擾他人生活的,由環保部門責令改正,可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
噪音源二:商家擰開喇叭
28日下午,記者隨同道裡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查處了光華街富樂便利店和晨晨倉買用高音喇叭攬客的行為。
29日,記者在道裡區尚志大街走訪時發現,很多商家都在用高音喇叭招攬顧客,惹來附近居民不滿。『這些喇叭一天到晚地響,吵得孩子睡不好覺。』附近居民張女士說。接到投訴後,執法人員責令尚志大街各商家關閉高音喇叭。
解讀:可罰100至500元
哈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稱,高音喇叭產生的噪音屬於商業噪音,目的是為了招攬顧客。根據《哈爾濱市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設在居民區的營運車輛調度室、站點,應當控制音量。禁止在室外使用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黑龍江省居民居住環境保護辦法》規定,高音喇叭攬客可處以100元至500元罰款。
噪音源三:室外開放音響
29日,記者接到生活知道網網友『winfiol』發帖舉報,稱其是南崗區光芒街光芒大廈居民,樓下的聖彼得堡西餐酒吧晚上22時以後仍繼續放音樂,影響居民休息。南崗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後來到現場,對聖彼得堡西餐酒吧的噪音擾民行為進行了處理。
29日下午,南崗區北秀公園附近一居民通過短信投訴,每天晚上18時以後,許多人到此扭秧歌,嗩吶聲、鑼鼓聲震耳欲聾,讓人心緒十分煩亂,心髒經常隨著節奏狂跳。執法人員表示,將於近日前去查處。
解讀:可罰500至10000元
哈市城管行政執法局指揮監督處執法人員指出,根據《哈爾濱市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規定,在居民區內22時至次日6時,文化娛樂場所、飲食服務業的經營活動;房屋裝修,使用音響、樂器或其他室內娛樂活動;露天娛樂活動等,不得產生噪聲,一旦乾擾他人生活,可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另據規定,白天產生的室外音響噪音,執法人員可限期拆除音響設備,也可暫扣音響,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噪音源四:佔道露天加工
29日,道裡區安松街一居民反映,在安松街與安定街交口處,兩個加工廠的工人乾活兒時,電鋸聲、敲打聲不斷,居民無法開窗。29日下午,道裡區城管行政執法局的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對於居民投訴的那兩家露天作業的商家,他們已進行了查處。
解讀:最高可罰10000元
哈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解釋,根據《哈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規定,在城市道路上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另據《哈市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規定,在居民樓、居民院開辦露天廢品收購站的,由環保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