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生活報報道,7月31日,《老人急等救治錢責任方在等出院賬單》報道見報後,記者從交通部門了解到,哈市交通肇事傷人事故每天至少10起,面臨沒錢醫治的傷者約佔年交通事故傷者總量的3%-5%。有關人士呼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亟待建立。
報道見報後,哈市運金公司的安全員賈秀民說:『公司已陸續為孫淑彥老人墊付了十萬多元醫藥費。老人已經治療到現在的程度,我們不能放棄,必須對老人負責任。而且肇事車輛已經上了交強險和商業保險,事故賠償金最終可向保險公司理賠。但現在公交企業的運營也不容易,我們墊付老人醫藥費的投入已經不少了。』肇事方墊付賠償金能力有限,而傷者急等救治錢,有關人士呼吁,如果能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就不會發生傷者面臨無錢治病的情況。
據了解,像孫淑彥老人這樣,在交通事故中因各種原因陷入無錢醫治情況的傷者並不少見。哈市交通管理局事故處理處逃逸偵查科科長董永生有著20多年的交通事故處理工作經歷,據他介紹,根據經驗,哈爾濱每天發生交通肇事傷人事故至少10起,而因各種原因沒錢醫治的傷者約佔年事故傷者總量的3%-5%。
『根據法律規定,交警部門只負責事故的責任認定,可是常有家屬因事故傷者沒錢治病而找到我們。我們只能與有關各方聯系,幫助傷者協調醫藥費。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能早點建立,這些傷者就能夠得到及時的救助。』董科長說,目前,交強險的賠付額度是10000元,相對事故傷者所需費用來說較低;70%的事故傷者需要醫藥費3萬-5萬元,需要十多萬元乃至更多的佔少數,約為30%。
記者了解到,董科長所提到的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均有明確規定,它主要是用於解決肇事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肇事後逃逸或搶救費用超出交強險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等特殊情形下,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搶救費、喪葬費墊付等社會問題。盡管法律有了規定,但這一基金在我國還沒有正式建立。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可能在年內就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