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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中心城區被拆遷居民可安置高層住宅
2009-08-04 11:06:11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姚建平 郭存發
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黑龍江日報報道,近日,齊齊哈爾市出臺規定,對中心城區被列為棚戶區改造地段和公共利益的建設項目,被拆遷人可安置高層住宅。
與規定同期出臺的還有高層住宅標准戶型建築面積,分別為45、56、67和78平方米。原房屋建築面積低於40平方米的,拆遷人應提供一套建築面積不低於45平方米的安置用房;建築面積在40~50平方米的,按不低於56平方米安置;建築面積在50~60平方米的,按不低於67平方米安置;建築面積在60~70平方米的,按不低於78平方米安置。
據了解,高層住宅的本體工程造價、成本價格、差價款及樓層差價,由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會同物價等部門核定。
責任編輯:於哲